南漳法院周日忙执行
“感谢执行法官,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根本无法找到张某、董某,更别说要到赔偿款了。”近日,南漳法院武安镇法庭成功执结三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王某(女)与梁某(男)系夫妻关系。2014年,王某、梁某经准许,将现有的住房进行改建。2014年7月,邻居张某(女)因建房的问题与王某发生口角,并致王某受伤。一个月后,张某再次与梁某发生纠纷,并致梁某受伤。之后,王某、梁某要求张某支付各项损失费未果。2015年7月27日,王某、梁某分别向武安镇法庭起诉。经承办法官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在规定时间内,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费3786.17元;赔偿梁某各项经济损失费1850.97元。逾期后,张某拒不支付赔偿款,并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无下落,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王某、梁某申请撤回执行。
2016年2月,梁某与回到家的张某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张某的儿子董某到现场后,将梁某打伤。2017年2月,梁某诉至武安镇法庭。经承办法官依法审理后,判决董某赔偿梁某各项经济损失费6228.17元。逾期后,董某拒不支付赔偿款,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董某。王某、梁某申请恢复对张某的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联系张某、董某未果后,依法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将张某母子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南漳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曝光。在外务工的董某,在出行购买动车票及高铁票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其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动车票及高铁票。另一方面,通过微信曝光,张某、董某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母子二人因为躲避执行义务外出务工。张某、董某感觉如芒在背,主动于2018年4月15日,委托董某朋友前往武安镇法庭缴纳执行款。虽然这天是周日,法官还是从家中赶到法庭接待董某朋友,并及时完成执行手续。至此,这场邻居间的纠纷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