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与武汉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武汉大学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共同签署《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武汉大学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发挥高校专业理论和法院实践平台的双重优势,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共同开启法治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新篇章。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武汉大学与省法院共同协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以优势互补为基础,双赢多赢为目标,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高学历高层次法律法学人才培养和实务研讨交流等领域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努力实现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相衔接,携手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
张平文指出,当前,武汉大学正在奋力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进程,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积极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和人才智力资源,为推动湖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的交流合作由来已久。武大法学院充分发挥高校学者的理论优势为法院提供支撑服务,一大批骨干教师到各级法院挂职锻炼,通过长期友好交流合作,极大地促进了双方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创新。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库建设、案例教学、实习实训等多个领域开展更加全方位与深层次的合作。期待以签署合作协议为新起点,大家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积极拓展更广泛的合作,持续开展更多层次的交流,让双方的合作结出更为丰硕的成果,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游劝荣对武汉大学长期以来对法院各方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他指出,武汉大学历史悠久、底蕴丰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学实力雄厚、研究成果丰硕,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法学教育品牌,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近年来,武汉大学与省法院广泛开展合作,双方在人才培养、课题调研等方面深入协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深化合作,基础扎实、前景广阔。
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拓宽合作渠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合作,在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方面取得更多丰硕成果。一是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法院将为武汉大学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场所,丰富在校学生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专家学者的科研、教学提供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契合,同时利用好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营造学习氛围,加强教育培训,创造学习条件,优化干警知识结构,提高干警理论素养,院校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加强司法案例开发研究。法院为高校法学研究提供比对案例、审判数据、实践经验等素材,高校为法院审判提供最新法学理论、前沿法律咨询、理论论证等智力支持,希望广大专家学者深入挖掘湖北丰富的司法案例资源,以理论成果指导审判实务,共同为法治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三是着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着眼新时代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比如围绕生态保护这一当今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时代课题,进行跨学科、宽领域、多维度的交流和研讨,争取取得更多前瞻性、原创性成果,共同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旗帜,共同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游劝荣表示,希望武汉大学及专家教授发挥理论水平高、知识储备充足、视角敏锐和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对湖北法院工作多批评、多监督,帮助改进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资远,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武汉大学国内合作部部长杨晓光,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参加会议。
湖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参加会议。
武汉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近年来湖北省法院和武汉大学广泛开展合作,联合建立了湖北省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探索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联合开展了包括《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统一法律适用的典型案例库制度研究》等在内的多项理论和实务课题研究,共同举办高端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