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韵荆楚之鄂州篇:一子落而满盘活
诉讼案件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晴雨表”,但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不能仅仅依靠诉讼,而应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源头预防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3年,鄂州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683件,其中新收案件涨幅达37.53%,位列全省第一;法官人均办案292.27件,位列全省第三……
案件增量如何遏制?衍生变量如何控制?“案多人少”困局如何破解?
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是根本出路。
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调解在先、诉讼断后”的要求,从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精准发力,以良法善治助推鄂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群雁高飞头雁领,船载万斤靠舵人。
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鄂州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找准职责定位,推动将“万人起诉率”“无讼村(社区)”纳入平安建设体系,鄂城区全区启动“无讼村居”创建,华容区、梁子湖区多个“无讼村湾”挂牌。
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立足全局谋一域”,共建共治共享是突破口。
鄂城区法院作为鄂州的主城区法院,其案件数量在全市占比近六成,2021年以来,民商事案件逐年递增20%左右,法官年人均收案400件以上,办案压力巨大。
为了切实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鄂城区法院主动向党委提出共建区级综治大平台方案,推动成立了集矛盾调处、诉讼服务、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和网格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实战化综治中心,并将诉服中心整体迁入,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自2022年12月8日运行来,2400余件矛盾纠纷得到分流处置。
今年1至7月,市中院与多家“总对总”合作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治理,做好“分对分”“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涵盖了8家调解组织36名调解人员,推动更多力量向疏导端用力。
积极融合鄂州“巧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室”等工作品牌,梁子湖区法院“梁法巧治”项目联系点在13个村挂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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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我为主”到“主动融入”,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壹引其纲而万目张,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起到了“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
“上医治未病”,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是筑牢“无讼”的第一道防线。
鄂州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化“法院+妇联”“法院+道交”“法院+物业”诉调对接机制,依托鄂州楚商联合会成立全省首个商会“共享法庭”,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以会议纪要、联动方案等形式固定协商成果,促进各方解纷力量同向发力、前移化解关口。
去年,全市法院受理金融案件1643件,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信用卡)纠纷同比分别上涨254.96%、173.25%,在各类案件中涨幅第一,跃居民事类第二大案由。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应如何提升治理质效?
市中院立即展开调研分析,发现鄂州市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合力不足,金融调解组织尚未成立,非诉讼解纷渠道单一,以致于司法程序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前置程序,导致涉金融纠纷诉讼案件暴涨。
今年4月,市中院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鄂州分局发出了加强金融案件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书,从建立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定期会商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有“谏”有“纳”,落地有声。5月,市中院、市司法局、市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召开座谈会,构建“法院+司法+金融”模式。7月,市中院与市金融监管分局签署了《关于建立“法院+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的合作备忘录》,推动“鄂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共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
截至7月底,涉金融类纠纷诉前调解启动,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相关案件同比减少47.99%。
诉前联动抓“前端”,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止于未讼。
1至6月,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748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6.83%,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推动纠纷实质化解、促进事心双解的不二法宝。
家住湖北武汉的李某下班后因突发疾病去世,其家属在办理殡葬事宜过程中,未能与殡葬中心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继而引发纠纷,使逝者长达一年无法火化。
本案中,市中院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灵活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家属释明遗体保管费用增加的风险以及安葬逝者的法律义务,引导家属顾及伦理道德、遵守公序良俗;另一方面,向殡葬中心告知殡葬协议的费用争议以及侵害死者人格利益风险,同时为殡葬中心争取权益。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成功化解双方的矛盾,让逝者安息、入土为安。该案被《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
“枫桥经验”注重审判与调解的联动,调解先行、司法终局是理念。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
全市8个人民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11个法官工作室、5个诉讼服务站,覆盖了80%的镇街、70%以上的村社。
鄂州两级法院注重强化人民法庭基层解纷“桥头堡”功能,综合考量矛盾成因和乡土人情,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广场、田间地头、渔港码头开展巡回审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去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833件,纠纷就地化解率为90.58%,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以案促治是最大司法担当。
鄂州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司法的修复和治愈功能,努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使矛盾纠纷得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靠前贡献司法智慧,市中院连续三年发布《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于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纠正及治理建议,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院长带队走访10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一对一”发送司法“体检报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矿”,有机统一法律原则精神与群众朴素情感,用示范判决、模拟法庭、发布典型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小案件、大道理”。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有6篇案例获评省级有关业务条线典型案例。
针对竞业限制、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现实问题“把脉”“开方”,当好社会治理的“啄木鸟”,发出司法建议23份,回复率、采纳率均达到86.96%,实现“办案一件、治理一行、惠及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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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只是程序了结,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
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做实跟踪帮扶,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努力让当事人真正从内心服判息诉。
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新收案件4834件,同比下降31.61%;其中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8.29%,位居全省第一。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鄂州两级法院将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着力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解纷体系,用矛盾纠纷“最优解”答好基层治理“民生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