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诚传递法律温暖的人
----记天门市人民法院卢市法庭庭长陈军波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陈群安 吴 涛 编审:程勇)放弃法院机关舒适的环境,自愿到边远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一年内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403件,结案率100%,执行案件26件全部执结,91%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化解了纠纷,无一起被改判发回,无一起因处理不公导致当事人缠诉上访,17件矛盾突出的多年难案得到化解,短短一年时间,法庭工作一跃进入全院先进行列……他就是天门市人民法院卢市法庭庭长陈军波。
陈军波,现年37岁,曾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市委、市人大表彰。在政治处副主任岗位工作期间,考虑到基层法庭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法庭法官年龄结构老化,2011年初,他主动向领导提出要求到农村法庭工作。院领导同意了他的请求,安排他到新成立、基础设施比较差的卢市法庭负责。
下法庭前,分管法庭工作的郑洪副院长语重心长地告诉他 “法庭工作压力比较大,特别是卢市法庭刚恢复,上访的案件多,你要做好吃苦的思想准备”。
没想到,去法庭报到前一天,事情就找上了门。刚下班回家准备吃晚饭,陈军波突然接到电话,卢市镇一起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睡在院执行局不肯回家。当他丢下碗筷赶过去时,发现一位大妈躺在地上,周围站满了群众。
原来大妈姓魏,去年她上高三的儿子放学路上被张龙骑摩托车撞伤致残,法院判赔了35000元。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发现张龙不仅没有一分钱存款,还欠银行5万元贷款未还。案件无法执行,儿子急需治病,魏大妈多次到学校和法院、政法委、人大要求解决。
陈军波当场答复尽快拿出具体方案,先执行部分,解决实际困难,其余部分将尽快执行到位。
随后半个月里,陈军波和庭里的同志先后5次找张龙做工作,张龙以没有财产为由不配合。通过多方走访,法官们了解到张龙承包了几十亩农田经营,便拟定了等农作物成熟后执行的方案,把工作时机锁定在五月小麦和十月稻谷两个收获季节,往返于城区和卢市镇,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就赔偿金额进行多次沟通,魏大妈与张龙被陈军波的诚意打动,均表示同意调解,并顺利达成协议,魏大妈顺利拿到了剩余的执行款。一起执行积案在陈军波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下终于划上句号。
2011年五一前夕,一对老人相互搀扶着走进卢市法庭,要求为他们儿子的婚姻问题作主。陈军波扶起他们到接待室坐下,递上热茶,仔细听老人诉说。老人哭诉,几天前刚收到儿媳起诉儿子离婚的开庭传票,急得几天没睡着觉,老俩口专门从十几里外的蒋三台村步行而来。儿子年前出门在外打工,现在广州刚找到一份工作,没时间也没路费回来参加庭审,希望法官能够处理好这起案件。
望着老人蹒跚的身影,陈军波将自己的手机号码抄给老人,叮嘱“以后有事打个电话就行了,您俩老不要再专程跑过来,法庭一定会秉公处理好的”。
第二天,陈军波便办理好相关手续,和庭里两位法官赶赴广州,按简易程序对案件审理,当天开庭,当天即调解结案。顾不上看一眼广州的街景,陈军波和庭里的同志次日便赶回庭里,制作好法律文书,及时送到老人手上。
五一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清晨,两位老人提着一篓鸡蛋再次来到法庭,握着陈军波庭长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你们真是太为老百姓着想了!”
为了调处纠纷,一年里,陈军波走遍了卢市法庭辖区2个乡镇数十个村。在下乡走访的过程中,他听村干部说起一个名叫可可的小女孩的不幸遭遇。
可可11岁时父母在一起车祸中身亡,可可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去世后,可可的叔父将全部家产占为己有,导致她无家可归而四处流浪。在了解小女孩可可的身世后,陈军波通过村干部找到她,先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帮她暂时解决了生活问题。为了彻底解决矛盾,陈军波建议可可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鉴于可可目前的困难处境,陈军波主动与司法局联系,指定了一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可可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向院领导申请为女孩免除了诉讼费用。
可可在胜诉后,给陈军波写来感谢信“因为您给予我的温暖和帮助,让我看到了对生活的希望。真心地感谢!”
挥洒着自己的青春,奉献着自己的真情。陈军波在农村法庭的天地里辛勤地奔走、耕耘,期望通过自己微薄的力量将法律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
在他带动下,卢市法庭创假日法庭,节假日照常立案,创速裁法庭,速裁案一日调判,创移动法庭,困难户送法到站。36件案件节假日得到处理,27件案件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案,12件案件在当事人工作地、家中和田间地头得到化解。卢市法庭也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呼为“爱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