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塔法庭成功化解5起交通事故纠纷
作者: 李安琪/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5-03 访问次数:1799
4月25日下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小溪塔法庭审判员杨界平公开审理六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于当庭成功调解其中五起。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26日,六起案件纠纷中的五位原告下班乘坐所在单位公司的交通车下班回家,途经夷陵区二小附近的加油站时与被告屈某驾驶的车辆、被告柴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六起原告受伤和交通车辆受损严重的交通事故。案发后六起案件纠纷中的五位原告被送往宜昌市夷陵医院住院治疗,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柴某负次要责任,六起案件中的原告无责。
介于六起纠纷是由于同一交通事故造成,且案件事实清楚、单个案件赔偿数额不大,案件具有调解基础。承办人杨界平法官在询问清楚原被告对案件分歧点后,耐心的向本案被告屈某、柴某解释法理法条以及他们本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也劝导原告索求要事实求实。经过承办人耐心解释和劝说,以及双方当事人在庭上充分沟通,于开庭当日当庭成功调解其中五起事故责任纠纷。
这六起交通事故提醒广大群众,开车出行务必注意行车安全和遵守道路交通法,投保人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非意味着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查看保险条例和免责条例,并非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自身一点赔偿款都可以不承担,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交通事故受害方在主张权利时要据实主张,不可试图滥竽充数。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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