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降本增效突破年”审判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调研会(鄂东南片区)在黄冈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3-07-06  访问次数:961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和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部署,7月5日上午,省法院在黄冈中院召开“降本增效突破年”审判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调研会(鄂东南片区)。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黄冈、咸宁、鄂州和黄石中院围绕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规范审限管理、加强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五个方面,就落实“降本增效突破年”审判管理重点工作分别作情况汇报。

 座谈中,与会人员重点就如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和上诉案件移送时长等工作深入开展了交流讨论。

 肖笛副院长指出,各中院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各项审判管理工作,既做了系统性部署安排,又立足实际情况探索出了不同特色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值得肯定。

 肖笛副院长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审判管理在“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要在法院工作“一体两翼”大格局下,以审判管理作为主体,通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阶段“降本增效”,切实取得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成效。二、要正确处理好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关系。要全面梳理审判质效情况,及时查摆质效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升强化。要加大一审服判息诉力度,努力将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一审环节。要不断压缩案件审理时限,健全完善审限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司法鉴定等审判流程节点,最大限度压缩办案周期,把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尽可能降至最低。三、要培养守正创新意识,在审判质效提升上进行突破,推动形成一批突破性成果。各中院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审判领域优势,除完成《“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任务外,要在长期未结案件监管、一审服判息诉工作、优化司法鉴定工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服务审判质效提升等四个方面摸索突破点,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肖笛副院长强调,省法院计划分四个片区解决全省法院诉讼、审判、执行、破产四个重点领域在降本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在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上有所突破,取得一些能够被社会所感知、被当地党委政府所认同、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法院审管办主任刘叶静主持会议。省法院审管办、民二庭、信息管理处相关同志,黄冈、咸宁、鄂州、黄石中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