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调处农田承包合同纠纷助春耕

作者: 周月桃 梅景宏/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5-11  访问次数:2366

5月10日,黄梅县农民陈某打电话给黄梅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感谢城关法庭及时调处纠纷,帮助他解决了发展春耕生产难题。

李某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承包荒田合同,承包期为二十年,承包面积为100亩。为提高经济效益,李某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改造了荒田,完善了排灌水系,将荒田建成了良田。近几年,取得了可喜的收入。本届村干部单方面想取消与李某的承包合同。李某以原承包合同未到期,自己投资过大为由,不同意取消合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到法庭。春耕生产不等人,李某心急如焚。

黄梅县法院城关法庭接案后,办案法官急农民之所急,深入当事人所在的村,向村干部和农民宣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大家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同时,宣传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李某考虑当年签订合同时承包费过低和近年效益较好等情况,适当提高承包费。经过协调,双方关系有所好转。考虑到春耕生产季节紧,办案法官出面协调,当事双方达成一个临时协议,春季农作物暂由李某耕种,租金适当调整。从下一季作物开始,按双方随后协商达成的正式协议执行。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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