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法院奔赴千里外扣划执行款
作者: 蔡甸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次数:3608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东湛江成功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执结一起历时三年的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1年10月起,杨某某和周某某即开始向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公司购买防水材料,欠款达72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后支付了部分货款,仍余材料款24万余元,遂诉至法院,经蔡甸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欠款及相关利息。2015年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建筑防水工程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多方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可供执行,同年10月20日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随着信息化法院建设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的信息化运用也变得越来越完善。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案件终本后,干警利用网络查控功能,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该系统覆盖至全国大多数银行,对于被执行人外出务工的老案件来说起到良好的效果。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执行干警在例行查询中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在广东湛江一银行有存款二十八万余元,这是个利好消息,为了不让这笔款项流失,执行干警立即准备了扣划等法律文书,蔡甸区法院干警立即前往湛江,利用休息时间及时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此案得以了结,执行工作受到当事人的认可与赞许。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