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涉嫌拒执罪 赔了夫人又折钱

作者: 王京霞/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5-17  访问次数:3632

卡里有存款,按揭购置一处价值60多万元的房产,却不愿支付欠对方的货款16万多元,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不但置之不理,还长期故意躲避法院的执行。因涉嫌拒执罪,杨某夫妇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近日,杨某被抓获后,其丈夫孙某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到荆门市东宝区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多支付了十多万元的赔偿金和罚款。

约定周转期限   到期不还款

2013年8月,荆门市某肥业公司与山东莱阳登记业主为杨某、实际经营者为杨某丈夫孙某某的某农资经营部签订了一份《短期资金周转协议》,协议约定肥业公司以货物形式向莱阳某农资经营部提供短期周转资金。经双方确认,实际提供货物价值40万元,莱阳某农资经营部以现金现款的方式偿还短期周转资金,周转期限为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11月5日。

转眼间,约定周转期限到期,杨某和孙某偿还部分资金后,对还欠某肥业公司的16万余元货款却一直未给付。其后,某肥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将杨某、孙某夫妇两人诉至法院。2015年4月2日,东宝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二被告支付原告某肥业公司货款16.64余万元。

有存款、有房产  拒不执行判决

因被执行人杨某和孙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东宝法院于2015年7月13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孙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期间,东宝法院曾委托山东当地法院异地执行,但杨某、孙某某二人一直躲避执行。

此后,执行法官专程赴山东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过多方调查,发现杨某和孙某在山东莱阳某银行有3.45万元的存款,遂对其进行强制划拨,并将两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12月,东宝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某、孙某每人罚款2万元,并向其邮寄送达了罚款决定书,但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

法院在调查中,还得知在2015年9月15日,也就是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拒不履行的夫妇俩还在山东购买了一处价值67万多元的商品房及车库。鉴于杨某、孙某在有存款、有房产、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规避法院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东宝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之后,涉嫌拒执罪的杨某、孙某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今年5月初,杨某在山东被公安机关抓获。

涉嫌拒执罪被抓  赔了夫人又折钱

杨某进了拘留所,其丈夫孙某才幡然悔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若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牢狱之灾。在法律的威慑下,孙某的态度180度大转变,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5月8日,孙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利息、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21万多元,缴纳法院对其二人的罚款4万元。

“杨某夫妇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实到最后他们是赔了夫人又折钱。”承办案件的余法官算了一笔细账,法院判决下来后,杨某夫妇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只需支付货款16.64万元。但二人东躲西藏不履行,到最后,不仅每人被罚款2万元,而且为了取得对方谅解,还支付了对方打官司所花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差旅费共计5.7万元,加上支付的利息2.11万元,杨某夫妇到最后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多花了近12万元。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