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病床前
“谢谢!谢谢易法官!真没想到你们把钱送这来了,真是雪中送炭啊”。11月3日上午,面对竹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送来的执行款,病房内的王某一扫之前的愁容,眼里也有了光泽。谈及案件,王某对自己的维权过程唏嘘不已,而正是因为执行干警倾心执行,才帮助自己追回了部分医疗费用。
王某受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雇请在工地上从事炮工工作,11月25日,王某和工友在该工地的洞中放炮后入洞排险,因洞中无电且无安全防护设备,申请人被从背后掉下的石块砸伤。经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在医院治疗期间,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等人付了几万元的治疗费用后不愿再支付了。双方沟通无果后王某将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等人起诉到竹山法院,经过审理,该院依法判决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向王某支付4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竹山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但被执行人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以无能力赔付为由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王某因身体伤残严重,长期在医院接受治疗,欠下医院一大笔医药费。治疗期间,王某只能靠其妻子全天候护理,为了维持生计,媳妇一边照顾王某,一边护理医院其他病人,以赚取些许生活费用。家中还有孩子上学,经济非常困难。
了解到王某一家的处境后,执行干警立即和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何某联系。在其劝导下,被执行人何某向王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是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迟迟不肯履行相关义务,直到执行干警依法准备决定对竹山县宇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予以司法拘留,李某才意识到拒执的严重性,急忙提出愿意先偿还一部分,剩余费用一个月内付齐,申请人王某也同意了这个方案。
下一步,执行干警将从房产和网络查控着手,尽快执行到位,保证申请人王某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今年以来,竹山法院主动作为,努力践行最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全面向“执行难”宣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对孤、寡、病、弱及领款不便的当事人,坚持将执行款送到家或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尽快发放其手中,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彰显了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