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尾法庭审结解除收养关系案

作者: 陈永宝    发布时间:2018-04-09  访问次数:3029

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羊尾法庭成功审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案件。

张甲夫妇于20048月生育次子张某。2006年,考虑到弟弟张乙人到中年仍未娶妻生子就将次子张某(本案第三人)过继于他,并于200610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因张乙近年疾病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无力再继续抚养张某,张甲夫妇遂向该院起诉要求解除张某的收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张甲夫妇、张乙来庭了解情况。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意见,双方当事人从自身经济、孩子成长等方面考虑,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随后承办法官又专程到张某学校了解情况,征询张某意见,张某表示同意与养父张乙解除收养关系,减轻养父经济负担,以后同生父母生活。在征询三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进行调解,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圆满化解一起收养纠纷。

郧西法院羊尾法庭沉下身子,深入基层,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各方意见,始终将调解贯穿审执全过程,服务辖区百姓,获得辖区百姓一致认可。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