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 面 柔 情 铸 公 平
凭着对审判事业强烈的热爱和执著的追求,她始终一身正气,秉公执法,用一腔赤诚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保卫着社会的安宁,多次被孝感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授予“严打”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官称号。
办理刑事公诉案件600余件,判处罪犯800余人,无一存疑议,她像雪中傲立的青松,执著地守护着公正。
刑事审判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格斗厮杀,但它同样是战场。凭着勇气,刘杨萍成为这战场上的勇士。
——面对人情、权力干扰和金钱诱惑,她不惜扮演“黑脸”,守住清贫,始终保持公正。
2002年初,刘杨萍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的父亲是她小学的老师。老师得知案子在自己学生手里,认为凭着昔日师生关系的面子,可以对儿子从轻发落。刘杨萍耐心地对老师说:“我是您的学生,当然不希望您的儿子被判刑。可他触犯了法律,我只有执法的义务,没有枉法的权利。恩师之情一生难忘,但学生不得不抹面无情。”之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判处了刑罚。
2002年底,刘杨萍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是本市一位领导的亲戚,经常窜入学校无故起哄闹事殴打师生,甚至持猎枪在学校晚自习期间窜入教室恐吓学生,敲诈钱财,引起学校强烈不满,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审理该案,刘杨萍顶住压力,秉公办案,依法对被告人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4年初,刘杨萍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的父母庭审之后偷偷塞给她一摞钱,当即被她严厉拒绝。当晚被告人的亲属又托刘杨萍丈夫的同学找上门求情,她严肃地对丈夫的同学说:“咱们是熟人但不能徇私情,这钱我决不能收。”这位同学一见无机可乘,只好收起钱不好意思地走了。事后,丈夫责怪她泼了同学的面子。
她深知,一名刑事审判法官,面对各种考验,必须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廉洁自律这根弦随时不能松驰。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多次拒收被告人家属送给她的礼金,多次拒绝亲朋好友的请客说情,有人说她傻,她说执法动“真格”,就要不为情义所动,不为金钱所惑,“死心眼”办铁案,就象雪中傲然挺拔的青松,用忠诚和纯洁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她勇挑重担,精心审判,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4年底,她主审一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5•6”迪吧特大团伙犯罪案。该案被告人21人,涉案50余人,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赌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五个罪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人,参与诉讼律师19人。审理这起震动孝感城区的特大团伙犯罪案,刘杨萍没有畏惧,主动挑起重任,为了提高庭审质量,她积极改革庭审方式,首次在孝南区法院推行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开示,娴熟把握庭审技巧,突破庭审调查模式,仅用8小时圆满完成了庭审;为了准确定罪量刑,她条分缕析,察微析疑,正确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对2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对1名被告人以证据不足宣告无罪,宣判后2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伏法,无一人上诉;为了调解民事赔偿,她依法审核赔偿数额,正确划分过错责任,妥善做好调解工作,被害人拿到18.5万元的赔偿款感动得泪流满面;为了展示司法过程,体现司法公正,她将裁判文书制成了辨法析理的精品,叙述清楚,论证有力,说理透彻,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该案成功审理后,孝南法院撰写文章《展示法官司法能力》认真总结经验,得到市委政法委、市中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面对工作压力,她奋发图强,一直默默奉献在一线,用赤诚书写着公正。
作为一名女法官,她力求与男子汉并肩而立,追求的是自强不息,开拓进取;作为一个女人,她力求承担生活中的多种角色,不甘平庸,当一个好母亲、好妻子。而当公与私发生冲突时,她说:“我是一名法官,每办一案我有一种庄重的使命感,有一种如履薄冰的谨慎,唯恐发生差错,辜负了法律对法官的重托。”于是,她公而忘私、默默奉献……为“搁浅”的案子,她彻夜难眠;为攻克一案,她投入了多少个节假日。
审理被告人刘某重大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刘某违章驾车造成两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更惨痛的是,一名重伤者高位截瘫,案发后一直在省城医院治疗,给其亲属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带来工作和生活的巨大压力。七月的夏天,烈日炎炎。为了攻克此案,化解矛盾,让被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刘杨萍同志顶着烈日多次去省城武汉看望病人,到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找领导讲法律、讲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口干舌燥,汗流浃背。一次、两次......十几次上省城,她那种矢志不移,锲而不舍的精神终于感动了被告方,被告方主动拿出现金二十余万元赔偿给被害方,使被害人及时得到治疗。
攻破此案,她终于欣慰地笑了。然而,有谁知道,在办理此案期间,她的丈夫出差在外,5岁的女儿右腿骨折无人照料。那一天,她疲惫地从武汉赶回家,看到孩子在厕所里正吃力地用手托着上了夹板的腿往外爬......她心里一阵酸楚,抱着女儿走进厨房炒了两个小菜。当她含泪把菜端上饭桌时,才对孩子说:“妈妈这几天太忙了,等忙完这阵子,我一定多炒几个菜。”孩子泪眼朦朦地望着她说:“妈妈,你说过多少次了,说了也不算。”
是啊,她是刑事审判的主力,手上的案子一件接一件,哪有功夫细心照顾孩子,为人母,为人妻,她欠家里人的实在太多、太多......
担任少年合议庭审判长,她用细腻的审判激起少年犯回头是岸的希望,挽救失足少年80余名无一人重新犯罪。
刘杨萍担任刑事审判少年合议庭审判长期间,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坚持教育和感化为主原则,探索寓教于审的刑事审判经验,创建“一档二卡三帮四见面”的回访考察制度,用细腻的审判激起少年犯回头是岸的希望,用真诚的关爱鼓起少年犯重新做人的决心。担任少年合议庭审判长5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70余件,挽救失足少年80余名。
审理被告吴某等人抢劫一案,被告一伙七人窜至孝南区某镇中学学生宿舍,采取蒙面、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强令学生交出现金20余元。在庭审过程中,刘杨萍了解到几名被告人曾经在学校表现较好,均有过光荣的历史,便循循善诱,帮助被告人分析犯罪原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浓厚的人情味唤起他们内心的共鸣,几被告人均当庭痛哭流涕,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纷纷表示痛改前非,洗心革面,请求法庭给予其重新做人的机会,少年合议庭根据他们的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对几名被告人均判处了缓刑。缓刑考验期间,刘杨萍曾多次深入农村对少年犯吴某回访考察并落实帮教措施,耐心鼓励这个因父母离异而过早流入社会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犯真正改过自新,在她的督促和鼓励下,吴某很快步入正道,成为一名出色的打工仔,直到现在,刘杨萍还时常牵挂着这个曾经审判过的少年犯,他也仍然将刘杨萍的鼓励作为鞭策自己前进的动力,并经常写信向她汇报自己的进步。
办理刑事自诉案件30余件,她真情为民,和谐办案,实现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结案率100%。
2005年,刘杨萍调任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上任后,她推行“调解为主,判决为辅,调解为先,判决为后”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模式,一年内审理刑事自诉案件30余件,结案率100%,调解率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扭转了过去孝南区法院刑事自诉案件“结案难、缠诉多”的局面。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对自诉案件审理实行“四个当天”,即当天审查立案,当天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当天指定案件承办人,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办案期限明显缩短,每一起自诉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平均时间在15日内,超常的办案效率和质量体现了法官的法律底蕴和司法能力,更凝聚着法官对人民群众赤诚的爱。
审理自诉人李某指控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一案,自诉人受伤后急需钱救治,案件立案当日,刘杨萍就深入农村到田头地垄、到案发现场做当事人附带民事调解工作,通过她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双方当事人未开庭前主动和解。从立案到自诉人拿到赔偿款,仅仅用了两天时间。当自诉人拿到赔偿款时激动地说:“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高啊,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审理自诉人张某指控被告人郑、章二人重婚一案,自诉人张某情绪十分激动,坚决要求追究“负心汉”郑某和“第三者”章某的刑事责任,誓与被告人鱼死网破。而被告人郑某也指责自诉人张某不尽抚养子女义务,声称将奉陪张某玩到底 ,并流露出事后报复自诉人的想法。面对这件矛盾激烈的重婚案件,刘杨萍深入调查全面分析,因势利导,有效稳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在此基础上抓住有利时机当庭主持调解,被告人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赔偿,自诉人深受感动表示撤诉。案件当庭调解后,自诉人张某与被告人郑某心平气和地走进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结束了多年名存实亡的婚姻,双方当事人感慨地说“是法官帮我们从痛苦中解脱,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和风细雨永相宜。法官永远扛着天平,永远脚步追随阳光,用正义、用温暖、用细语、用深情化痛苦为幸福,化矛盾为和谐。
30余篇论文、调研报告,是她探索实践经验的结晶;40余篇文学作品,是她对生活的独特感悟。
学习不辍,进步不止,是刘杨萍的人生信念。一支永不放弃的笔,在人生的战场书写辉煌。
刘杨萍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被分配到孝南区法院工作后,本来学中文的她面对陌生的一切,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艰苦的摸索与刻苦的学习,不久便以优异成绩获取了中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学历,并顺利通过全国法院初任审判员考试,干起了法官这份沉甸甸的工作。
新时代的法官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有较强的司法能力,光靠办案经验和两袖清风是远远不够的。“争当专家型法官。”刘杨萍定下目标,在实践中勤奋钻研,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审判能力。
从此,她在学中干,干中学,融理论于实践,纳实践于理论,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几年来,刘杨萍同志勤奋钻研,开拓进取,大胆改革庭审方式,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撰写《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刑事庭审方式改革与完善》、《论我国财产刑的立法现状与完善》、《论财产刑执行制度的完善》、《司法公正与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刑事自诉案件若干问题探讨》、《农村刑事犯罪现状与思考》、《故意伤害犯罪现状、原因及对策》、《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等多篇具有一定价值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发表,有数篇论文在湖北省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一个优秀的法官,不仅需要知识、理性,更需要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了仁爱之心,才能正确鉴别是与非、真与伪、轻与重、生与死的界限;有了仁爱之心,才能心系于民、情系于民,才能扶正祛邪、惩恶扬善,让弱者真正受到法律的保护,满足人们对社会正义的最后期待;有了仁爱之心,才能让浪子回头恶人换面,用良知点燃脆弱的生命,重新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后辉煌……”
这是刘杨萍的散文《落叶之焰》中的语句,她用一支细腻的笔,把对工作的执著、对生活的热爱尽情的挥洒。
爱好文学的她,在学习和实践中笔耕不辍,近年来在《孝感日报》、《槐荫文学》、《法庭内外》等刊物发表《落榜》、《沉重的审判》、《迷失的红粉囚徒》、《敢与世俗对簿公堂》等社会新闻、小说、散文、诗歌40余篇,在刑事审判这块阵地上默默耕耘,用铁笔抒写着女法官的风采。
2004年,刘杨萍连续办理了几起强奸案,为了宣传法制,维护弱者权利,她以“弱女子与暴力抗争,法律为弱者撑腰”为题写了一篇文章《来自炼狱的呼唤》,文章以案释法,呼吁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妇女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与暴力抗争,与命运抗争,做新时代坚强的女性,该文在《孝感日报》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刘杨萍的文学梦也曾深深感染他人。2003年初,她主审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毁容案,被丈夫毁容的妻子王某痛不欲生,多次服毒自杀均被抢救,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受理此案后,刘杨萍决心鼓起这位年轻妇女的人生风帆,使其走出困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然而,王某始终要求严惩罪犯,誓与被告人同归于尽。好言相劝无所济,多次调解失败告终,眼看破碎的家庭四分五裂,无辜的小孩无人抚养,酿成的悲剧无法挽回,刘杨萍心急如焚。急中生智的她以“一个打工妹从困境中走出来实现梦想的故事”为主题写了一首诗歌《踏过往事》。第二天,她抱着一线希望找到王某准备作最后的努力,她拿出那首诗歌送给王某并慎重地说:“小王,我们是同龄人,昨夜我为你写了一首诗,是我用自己的心写的,今天特意赠给你,希望你认真看后给我一个回音!”次日,王某主动找到刘杨萍,声泪俱下,哽咽地说:“你的诗歌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它给了我力量,更让我明白了道理。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站起来!”
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挚爱,对安定和谐的责任,对美好人生的不懈追求,让刘杨萍,这外表柔弱、内在坚强的女人,成为无可争议的,好法官,成为生活的强者!
编辑:李国清
文章出处:孝感孝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