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以铁的纪律锻造荆楚审判的文明之师

发布时间:2024-04-18  访问次数:1014

 4月15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湖北法院实际,研究部署落实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荆楚审判实际、本院实际、本部门实际,把党纪学习教育扎扎实实开展好,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工作成效努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更多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对照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把准要求、细化措施、严密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辅导班、专题培训、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紧密联系法院实际、部门实际,自觉对照《条例》规定查找廉政风险点,突出问题导向,及时整改整治。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党组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法院工作的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要求,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全过程指导。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切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确保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各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来,广泛开展群众性学习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能参与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来,让党纪“活”起来,让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时,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湖北法院的生动实践,以高质量司法审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还对成立省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做实警示教育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