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黄梅县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某服装厂厂长不配合执行的全过程,顺利扣押该厂员工——被执行人项某的1辆小轿车。
当日上午10时,某服装厂员工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梅县法院执行干警遂依法对项某车辆进行扣押。在给项某送达了法律文书,项某交出车钥匙后,某服装厂厂长却不予配合。该厂长声称,停在自己工厂里的车辆就由自己支配,并命令门卫关闭厂门拒不放行。考虑到该厂长法治观念淡薄,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耐心说服教育,并向其回放了执法记录仪的拍摄视频。该厂长不得不低下了头,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打开厂门放行。
据了解,自2017年3月开始,黄梅县法院加大对执行装备建设的投入,要求凡是外出执行都要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相应的视频附入案卷。执法记录仪及4G单兵系统的应用,有效解决了执行干警执行取证难、不能记录执行过程等难题,也加强了对执法办案现场的监督和对人员的安全保护,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黄梅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何剑文表示,全程视频记录执法过程,既可以监督执行干警执行行为,又可以让执行干警自证清白,有利于树立执行干警形象,有助于社会公众理解执行工作,促进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