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巡回审判化纠纷
作者: 吴干东 吴英 发布时间:2018-11-09 访问次数:4340
近日,黄梅县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了距县城60公里远的刘佐乡占圩村。因原告邓某已有86岁高龄,行动不便,该院小池法庭特地在老人居住地开庭审案。
育有3子2女的邓某在晚年时,非但没有享受到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反而连自己的吃住赡养都没了依靠。年事已高的邓某身体不好,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而儿女们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无暇抽出时间和精力来专门照顾她,导致她的赡养问题像“皮球”一样在子女间来回踢转。
开庭前,此案审判员与老人的儿子、女儿进行了沟通,了解到主要是俩妯娌之间的斤斤计较打破了儿女们每人轮流一年的照顾模式,“不愿出钱”和“不愿出力”,导致老人的赡养没有着落。这种情形在农村很常见。
为了寻求长效、长远的解决办法,彻底解决纠纷,巡回法庭要求协助赡养人,即老人的2位儿媳妇参加本案诉讼。“清官难断家务事”碰上“两个女人一台戏”,让这起赡养纠纷案的审理变得复杂、曲折。在庭审中,妯娌之间的相互推诿和指责一度打断了庭审进行。
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和劝导,这起赡养纠纷案在周围群众的见证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邓某的子女就赡养模式和费用达成一致,每年共同承担12000元的费用将邓某送到刘佐乡福利院照料,双方当庭签下附有法律效益的调解协议,给了老人一个稳定的归宿。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