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天门法院联手治“老赖”

作者: 李龙辉 汪舟帆/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6-21  访问次数:3554

“没想到躲得这么偏也被你们抓住,我愿意给钱,法官你帮帮我。”罗某在仙桃拘留所悔恨的对法官说。

段某与罗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天门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罗某赔偿段某97708.04元。判决生效后,因罗某平时在天门与仙桃交界处承包小工程或是打零工为生,离天门城区较远、也很少在仙桃露面,其认为法院拿自己没有办法,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天门法院多次搜索到罗某行踪,但当执行干警驾车赶去时,他早已离开现场,故此案久执不结。

6月18日上午,段某在天门南火车站附近发现罗某的行踪,便与天门法院联系,天门法院考虑到罗某的活动地点离仙桃近,为防止罗某逃脱,通过汉江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迅速与仙桃法院联系,请仙桃法院联合布控。两地法院迅速行动,不到半小时,就将罗某成功抓获,并合力将其送到仙桃拘留所关押。罗某被关押的第二天,其家属主动到执行法院,要求与段某协商。天门法院通过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罗某一次性向段某支付66000元了结此案。

汉江辖区三个基层法院交界处环境复杂、道路交通不便,平日执法力量薄弱。此次“飓风行动”中,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协调作用,将执行法网重点洒向平日薄弱环节,取得了良好执行效果。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