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 风雨不改来时路
在党五十年,风雨五十载。经历苦难却初心不改,饱经沧桑却矢志不渝。
老党员是我们党光辉历程的见证者、参与者、实践者,是湖北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亲历者、建设者、贡献者,是我们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
2021年以来,省法院先后为28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这里,我们一起重温部分老党员的光辉历程,感受他们的风采。
詹锦云
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法院第一批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人员之一。
历任文书、书记、营职干事,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团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982年转业至省法院工作,历任秘书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庭长、审委委员会、副巡视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巡视员。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1999年1月,被评为湖北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0年1月、2002年6月,两次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2年5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200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04年1月,荣获首届“全国十杰法官”提名奖。2010年3月退休。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回顾过往,我深切体会到,没有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就没有我的一切,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是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矢志不渝的忠诚!
2007年,在济南参加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左一为李钢
李钢
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于法律系毕业,分配到省法院工作,狠抓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勤练内功,从不懈怠。先后在研究室、行政庭、执行庭、经一庭、民四庭和审判委员会任职,清正廉洁,兢兢业业,广受赞誉。2010年5月退休。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参加工作后,我见证了湖北法院审判质量的高水平发展,也见证了身边有的同志对自己要求不严,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诱惑,走了弯路,甚至有牢狱之灾,教训十分深刻。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勤勤恳恳办案,必须清清白白办案,才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个称号。
董荆建
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2月入伍。1980年1月起,先后在省法院刑庭、刑二庭、告申庭、政治部、立案庭、审监三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廉政监察员、支部副书记、二级高级法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次、优秀党员2次。乐于钻研,功底扎实,笔耕不辍,多次在法制报和法制期刊等报刊发表作品。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6月27日,省法院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召开了“七一”表彰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为我们老党员代表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是对我们老党员的关爱关怀,更是对一路为革命拼博奋进老党员的充分肯定。
回顾在党50年,也是我个人成长的50年。党的培养和教育,让我从一个懵懂少年迅速成长为一位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听党话的坚强战士,有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几十年来,我曾在多地多个部门工作过,始终不忘初心,一心为国家、为人民,不怕困难,永往直前。积极报名参军,奔赴福建前线,守卫祖国的南大门。到省法院后,在刑庭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审理数十起死刑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长治久安。努力学习和钻研审判业务,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案件,多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左一为赵仁山
赵仁山
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法院第一批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人员之一。
1968年12月入伍,1983年1月至1987年12月任空军东湖疗养院政治处副主任。1987年12月至1994年8月奋战在省法院机关保卫一线。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任省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1996年6月至2001年10月任法警总队副总队长(正处级)。2001年10月任省法院法警总队政委。2010年11月退休。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由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改革的阵痛,始终不忘初心,以人民利益为重,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创造出无数奇迹,彻底改变了我国一穷二白的面貌,让人民逐步过上了安定富足的生活,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中流砥柱。作为一名有着50余年党龄的党员,我决心永远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坚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繁荣昌盛,才能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杨先岚
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6月至1975年3月先后在教育战线和供销部门工作,1975年3月调至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副院长,1986年至1989年任洪湖市龙口区区长,1989年底至1998年6月任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院党组书记,1998年6月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2011年9月退休。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没有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我一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校正思想和行动,永远信党、爱党、为党!
李振汉
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2月应征入伍,历任战士、军事指挥员、教导员。1986年转业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政治部、民庭、民一庭、民二庭工作,历任副科长、审判员、廉政监督员。2010年12月退休。2011年至2024年6月返聘,继续协助审核裁判文书、案卷评查等项工作。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是一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我虽然退休了,但一定时刻牢记入党誓言,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坚定不移跟党走!
杨存立
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2月入伍,1985年转业到省法院,先后在行政科、刑二庭、刑三庭、审监一庭工作,历任审判员、党支部副书记、廉政监察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荣立三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次;在省委社教工作队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社教队员”。紧密联系群众,抓好廉政教育工作。2010年8月退休,后返聘从事文书校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未出现任何差错。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发光发热,对能为群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深感荣幸,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宋朝杰
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法院第一批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人员之一。
1967年因工作任劳肯干,被评为“劳动模范”。1969年2月入伍,因表现突出,在武汉军区司令部新兵营作忆苦思甜报告。1983年在纺织机械公司,因抗洪救灾表现突出,获评“先进模范工作者”。1986年起,拼搏在省法院执行一线,期间舍身救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多次立功受奖,传承优良家风,弘扬无畏精神。2009年7月退休。
光荣在党50年感言
父亲宋孟德在我们小时候就注重言传身教,用他的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家风。他一直教导我们:“共产党是我们家的恩人,我们的一切都是党给的,要积极朝党组织靠拢,要时刻关注群众的需求,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在父亲的影响下,我也积极投身实践,时刻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勇担责任,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