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 着力化解矛盾 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做到了公正司法,确保人民满意。黄粮坪人民法庭一直把审判质量视为生命,在审判过程中注重公开、公平、公正,既严格按程序办事,又注重实体处理不偏不倚,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还做到了清正廉洁,当事人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多年来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吃请,没有出现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做到了司法公正,确保了案件质量。每年在执法监督员、当事人等有关人员的抽查评比中,对黄粮坪人民法庭的满意率都达到了98%以上。
二是坚持巡回办案,有效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由于黄粮坪人民法庭辖两个乡镇一黄粮镇、榛子乡,均是兴山最偏僻的乡镇,老百姓遇纠纷打官司,回转几天路程,十分困难。黄粮坪人民法庭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他们一直坚持巡回办案制度,采取进村到户,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等方法把法庭延伸到田边地角,把纠纷解决到千家万户。既减少当事人的往返费用、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还针对农村中带有共性的纠纷,选择较典型的案例,深入到案发集中的地方公开开庭,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是坚持“三位一体”的民调服务网络,筑牢定纷止争第一道防线。黄粮坪人民法庭针对以往农村纠纷不断,时常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的现象,积极呼吁并帮助恢复、建立民间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民调组织的调解功能,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他们与所辖的两个乡镇有关部门一道,完善了镇司法所的职能,逐村建立了民调组织,基本形成了人民法庭、乡镇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调解服务网络,为筑牢定纷止争的第一道防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第一、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每名干警都要与相应的村治调组织建立联系,负责指导所辖区域的民调工作,相互沟通信息。各村治调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协议书一律留法庭存档,以备又发生争议后法庭掌握第一手资料,便于案件审理。第二、指导民间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类纠纷,定期组织村治调主任学习,提高调解水平和调解技能,树立民间调解组织的公信度。第三、切实给村委会当好法律参谋,指导他们制定村规民约,对他们向外签定各类合同严格把关,使他们在各类法律活动中,做到不违法,无法律漏洞,尽量减少纠纷。第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定期到村进行法制讲座,帮助村委会办法律夜校,义务充当法律教师。
四是坚持诉讼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了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他们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力求最佳的执法效果。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只要不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禁止性规定,在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庭前和庭后。只要案件没有宣判,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协议,法庭均予以认可,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彻底消除潜在的矛盾隐患。三年多来,黄粮坪人民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680件,调解结案447件,调解率达70.15%,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农村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