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执行拘留“老赖”22人

作者: 程春林/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4-01  访问次数:3680

3月29日,浠水法院同时对徐某等5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强力打击“老赖”。其中2名“老赖”摄于强制举措,迅速履行义务。自开展“春季围猎”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浠水法院已对22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共有37名失信被执行人摄于强制举措履行义务。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5名“老赖”被拘留

被告徐某与原告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黄冈市中院审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2万元,扣除先行赔付的2.7万元仍应赔偿6.5万元,限于2016年10月1日前付清。

文书生效后,徐某未自觉履行义务,申请人蔡某向浠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作出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徐某在2日内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近3个月来,因徐某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3月29日浠水法院对其及另外4名一样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集中采取了拘留措施。

摄于强制拘留举措,2名“老赖”急还款

“赶紧送钱来,法院已经把我拷起来了”“王法官,我只要还钱了,就可以出去了吧”,3月29日,浠水法院执行干警、法警齐出动,将徐某等5名“老赖”押至拘留所。摄于拘留举措,被执行人徐某、李某二人态度立马发生了转变,迅速与亲属联系,当天就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鉴于案件成功执结,浠水法院依法提前对徐某、李某二人解除拘留。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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