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执结新年第一案

作者: 李汕    发布时间:2019-01-03  访问次数:6631

12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建始县法院景阳河人民法庭的开始忙结案。

201710月,景阳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承办法官邹蜀奇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尹某分三期给付欠原告覃某的款项,定于每年的1231日前给付。

第一期的款项于当年年底付清,第二期的付款期限已过,虽然原告尚未催讨,邹庭长仍然决定当即与被告尹某联系,电话中,邹庭长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最终尹某答应并于下午3时左右将第二期的款项交付于法庭,由法庭转交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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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