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倾心调解再续母子情
作者: 蔡静萍 陈俊生/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3-23 访问次数:2730
3月22日上午,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陈俊生法官运用背靠背、唤亲情等方式,倾心调解挽救亲情,巧妙化解母子纠纷,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被继承人刘某与前妻李某生育两子,分别是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与李某离婚后,于2005年与董某再婚,婚后无子女。2009年刘某因病去世。2017年,因老河口市沿江路棚户区改造拆迁,刘某名下位于老河口市沿江路的一套房屋被政府征收,刘某乙与政府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获得安置房一套、安置补偿差价款8万余元。为分割安置房及补偿款,刘某的妻子董某与儿子刘某乙却因此闹上法庭,陷入纠纷。
庭审过程中,刘某甲明确表示放弃遗产,董某与刘某乙却为争遗产相互指责,言辞激烈。董某认为,刘某在与其婚后的第二年查出重病癌症,为给刘某检查治疗,她做家政、找借款,东奔西走,花掉家里所有的的积蓄,刘某的遗产她应该获得。刘某乙辩称,父亲生前留有遗嘱,将房产留给了自己,其是该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为妥善化解家庭争议,主审法官陈俊生于庭后根据刘某乙提供的遗嘱,找到被继承人的单位及同事进行多方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多次找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从法、理、情角度对当事人展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工作,逐渐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遗嘱内容,所争议的刘某名下位于老河口市沿江路的房屋,刘某乙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因该房屋被政府征收,基于该房屋所获得的安置房、安置补偿差价款全部属于刘某乙所有;刘某乙补偿给董某2万元。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