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为3名农民工讨薪获锦旗

作者: 王毅然/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1-17  访问次数:2943

“拖欠工资还打人的‘老赖’被武镇法庭强制执行,为我们伸张了正义,出了口恶气。感谢武镇法庭,感谢南漳法院。” 近日,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镇法庭成功执结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拿到执行款的农民工杨某、付某、蒋某,拿着一面印有“公开司法为民意,及时执行追欠薪”字样的锦旗来到武安镇法庭,感谢法官为他们追回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老板玩起“躲猫猫”

家住南漳县武安镇的李某是一名建筑工程老板,其在襄阳某工地承包工程。2013年7月,李某雇请杨某在其建筑工地上从事小工工作。杨某务工160日后,李某支付杨某部分劳务工资,尚欠杨某10000元未付。2014年2月,李某分别雇请付某、蒋某在其建筑工地上务工,经结算,李某欠付某14300元、蒋某4700元。之后,李某支付蒋某800元工资,尚欠蒋某3900元。三人多次找李某索要,李某以种种借口,迟迟不给付拖欠工资。三人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法院。2017年8月14日,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三人工资。逾期后,李某仍不支付三人工资。

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啃骨头”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找李某,向其阐述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性;讲述杨某、付某、蒋某3名农民工打工挣钱的艰难,但李某毫不动容,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执行法官意识到李某毫无还钱的想法,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拘留当天上午,执行法官电话传唤李某到庭,想给李某最后一次机会,但李某再次称其赶往外地办事,过两天一定到庭还钱。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实施抓捕行动。最终,李某在家中被抓获,并被送往拘留所。在被拘留后,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联系亲属主动缴纳了执行款。

赠送锦旗,执行工作“获点赞”

收到执行款的杨某、付某、蒋某三人难掩激动,不停地对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表示感谢,并专程到南漳法院武安镇法庭给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事情屡见不鲜。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2017年以来,南漳法院执行局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三大战役,强制执行案件292件,拘留、罚款136人,执结涉民生案件392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