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法院庭审进校园
作者: 黄石港区法院/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访问次数:2366
9月26日下午,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市第十四中学,以举办“观摩庭”活动的形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该校两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到现场观摩。
5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罗某在黄石港区颐阳路法院里小区蹲守,意图抢手机卖钱。凌晨2时许,被害人伊某回家经过罗某蹲守的单元楼时,被罗某采取掐脖子、恐吓等暴力手段将手机抢走。罗某抢到手机后去附近网吧上网,利用该手机以伊某的名义向其支付宝好友骗取借款700元,并以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套取现金人民币500元。案发后,公安局机关迅速将其抓获,并经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被告人行为的性质以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深刻的悔意。经过1个半小时的庭审,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犯抢劫罪,判处三年零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对被告人宣判之前,该案审判长对被告人从青少年时期开始沉迷网络、不务正业,致使如今走上犯罪道路的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对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应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向被告人及在场的旁听师生们提出了警示教育。庭审之后,参加旁听的师生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懂得了沉迷网络、不守法纪的严重后果,今后要好好学习、知礼守法,以优异成绩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