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联手打击“拒执罪”不手软

作者: 陈诗傲    发布时间:2017-05-15  访问次数:3656

511日,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里,咸安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副政委刘昌武第一次见到了被执行人魏某。而就在前一天,魏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通过上网追逃手段在新疆发现踪迹,从新疆押解回咸宁。

20138月至201412月期间,咸宁某酒店向舒某借款,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经舒某多次催讨,该酒店与魏某仍未偿还借款本息,舒某于是将其诉至咸安区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该酒店偿还舒某借款本息148万元,魏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两被告均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魏某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法院对其罚款仍拒不执行。

案件承办人刘昌武多次联系、寻找魏某均无果,从来没见到过魏某的面。而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发现,魏某在五家公司均有股权,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移送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依法处理。目前,魏某的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今年以来,咸安区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特别是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一类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等手段,对隐匿行踪、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抓捕,给企图逃避债务的“老赖”以极大的威慑力。区法院已向咸安公安分局报送涉嫌“拘执罪”案件8件,立案审查3件,立案侦查3件,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协调履行完毕1件,正在协调1件。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