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不仅戴在胸前,更应烙在心中
个人简介
陈艳萍,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09年通过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到省法院,先后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下派工作,在立案二庭、审监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天平不仅戴在胸前,更应烙在心中。在13年的民事审判岗位上,陈艳萍用对群众的深情、对工作的担当、对法律的热爱,践行着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多次获评公务员考核优秀、获得省法院嘉奖、办案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2023年1月荣获个人一等功。
牢记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
“作为员额法官,要坚持把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主动夯实红心向党的根基。”陈艳萍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法治事业的初心和决心,在近年来案件数量猛增、审限紧任务重的形势下,陈艳萍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专业本领,交出了一份份优异的答卷。
自担任法官以来,陈艳萍共主办及协办各类案件2600余件,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交办信访案件及省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共30余件,连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一直在全庭和全院位居前列。特别是在2020年以来,陈艳萍担任审判团队负责人,主持本团队4名法官案件审理、合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她自己率先垂范,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团队成员敬业奉献、通力协作,出色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2022年,陈艳萍个人全年收案401件,结案378件,结案数为全庭第一;结案率达94.2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被改判。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陈艳萍主动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展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和湖北法院人的良好形象。2022年底,陈艳萍在新冠病毒感染康复后第一时间即返岗工作,为避免当事人往返路上的感染风险,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听取意见,及时办结10余件再审审查案件。“谢谢,本来以为案件会因为疫情再等待一些时间,没想到您为我们着想这么快办结了。”用真心换真情,当事人质朴的话语流露出最真挚的情感。
顾全大局,秉持公正司法
“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看到个案中的当事人,还要关注到案件背后潜在的权益主体。”陈艳萍时常对自己的审判团队说。在某开发公司与刘某等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中,购房人起诉开发公司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一审、二审均判决支持了购房人的相关诉求,开发公司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虽然经审查认为开发公司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但陈艳萍并未急于作出一纸裁判文书结案。她在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除已进入诉讼程序的30件案件外,涉案楼房小区存在同案情况的还有200余户购房人尚未提起诉讼,本案的处理结果很可能会引发连锁效应。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她及时安排组织当事人听证,与涉案楼房小区所在社区、业主委员会联系了解实地情况,并与原审承办法官沟通案件审执状况。经多方做工作,开发商服判息诉,该系列案顺利执行完毕,其他200余户购房人后续也达成和解。该案的处理既依法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卸下了包袱,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这么多年来,面对审判工作中急难险重的任务,艳萍始终保持着法官沉稳冷静的作风和平和良好的状态,全身心投入办案。特别难得!”审监二庭的同事们这样评价。多年来,她秉持公正司法,所审理的案件无一例群访闹访;她严守司法底线,至今未发生一起不廉洁案件。
心系群众,笃行司法为民
“于细微之处见温暖,于点滴之处见真心”,陈艳萍的司法为民情怀体现在日常工作细节中。她在组织当事人听证前会先了解其居住地以及前往武汉的车程时间,避免因乘车、住宿增加当事人无谓花销;在与年龄较大的当事人沟通时,她尽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的解答问题。即便遇到个别没有获得法院支持的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无理谩骂,她也不烦不燥,有理有据地作出回应。
“哪怕只有1%的希望,也要拿出100%的努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这是陈艳萍的工作态度。在柯某与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中,柯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受伤、车辆受损,在办理保险理赔时双方因电子保单免责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柯某终审败诉。该案再审后,陈艳萍了解到柯某为退伍军人,家中尚有年迈母亲,平时依靠车辆运输货物获得收入,交通事故让其生活陷入困境。陈艳萍在综合考量当事人诉辩意见、举证质证情况并广泛检索类案后,认为保险公司未对涉及投保人切身利益的免责条款尽到说明义务而不应免责,她将裁判观点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该观点得到保险公司认可并主动履行了保险赔付义务。柯某事后寄送来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公正执法护民权 明断是非解民忧”正是陈艳萍工作的真实写照。
“法官利用裁判文书传递给社会的,不仅是公平公正,还应当包含正义的力量和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陈艳萍将裁判的力度、司法的温度融合在了裁判文书之中。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她寄语:“父母是孩子的榜样,双方应摒弃前嫌为孩子营造和睦健康的生长环境。”在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中她劝导:“远亲不如近邻,善解能容是美德,邻里之间应该友好互助、互谅互让。”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她阐述:“法律的职责是规范各类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和维护契约精神,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并引导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更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她用心体谅当事人的疾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为他们解决矛盾的诚意。在妥善审结一起长达8年、历经6次诉讼的再审案件后,在又一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爱民之心为民平冤 司法之义守护公正”锦旗时,她自豪地说:这就是所有努力付出的最好回馈,这就是一名法官的高光时刻!
陈艳萍同志正是抱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对法官职业的执着和崇敬,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业务本领,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傲人的工作业绩,用行动、用真心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