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团陂法庭深入华桂山土桥畈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20余名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及部分村民旁观庭审。
2013年1月1日,华桂山村民邢某与华桂山村委会签订林场承包合同书,约定邢某承包华桂山村的断弓冲林场,承包期30年,承包费10万元。为交付承包款,邢某向时任华桂山村委会副书记的王某借款。经双方结算,邢某仍欠王某1万元。王某多次向邢某催讨未果,遂将邢某诉至法院。
团陂镇位于浠水县北部,山多路陡,以黄泥畈、华桂山路最为难行。为了方便群众诉讼,11月23日上午,团陂法庭审判团队来到华桂山土桥畈村巡回开庭审理了该案。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主审法官周志峰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查明了案件事实,庭审活动顺利完成。周志峰还就该案以案说法,宣传《合同法》相关知识,从法律、庭审等角度提醒大家注意民间借贷活动中的风险点。庭审活动结束后,团陂法庭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村组干部走进法庭,参观法庭建设,并听取人大代表、村组干部们对法庭工作意见。
本着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多下乡的“司法为民”要求,今年以来,浠水法院7个基层法庭在没有设置法庭的乡镇、边远地区增设了8个巡回审判点,将每个审判点的联系法官姓名、电话、工作时间及相关制度等都挂牌上墙公示,对巡回审判工作作出硬性规定。该院党组定期督办巡回审判工作情况,并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岗位绩效考评内容,推进了巡回审判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浠水法院8个巡回审判点已接待当事人184人,巡回开庭审理案件141件,以案说法,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