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法院重拳出击制“老赖”

作者: 张婷婷/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5-19  访问次数:4325

5月18日,恩施市法院对“老赖”张某胜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承办法官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老赖”张某胜被戴上了手铐。

2013年1月,张某胜以修建房屋为由向本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明借款150万元,当年7月偿还50万元,余100万元未偿还,遂出具100万元借条一张,约定月利率为2%,未约定还款日期。后张某胜按约支付利息至2016年9月,此后再未偿还,原告因此诉至恩施市法院。恩施市法院于2017年1月13日作出判决,被告张某胜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本息。

因张某胜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3月6日张某明向恩施市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恩施市法院3月15日向张某胜送达执行通知书。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张某胜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承办法官多次催告,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5月18日恩施市法院依法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

对像张某胜这样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是恩施市法院近期开展的专项执行活动——“霹雳行动”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雷霆手段之一。仅5月18日当天,恩施市法院执行局就拘留了3名“老赖”,以实现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和“打击一批、威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