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开启集中执行“烈焰”行动
10月18日早上8点30分,仙桃法院60名干警火速出发,奔赴仙桃各地开展新一轮的集中执行活动。
执行首站,干警们来到仙桃市某大型超市开展强制腾退工作。
自2006年4月起,仙桃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该市某大型超市一楼大厅西侧场地出租给杜某用于药品经营,约定杜某向公司缴纳租金至2017年4月26日。2017年3月16日,该公司向杜某发出合同到期解除的通知,并告知其应于2017年4月26日之前做好相关缴柜事宜。但杜某以解除合同导致其前期装潢受损为由拒不办理缴柜手续并占用租赁场地至今。该公司按法定程序向仙桃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杜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退场地返还给该公司并支付场地占用费51204元。
约定腾退期限届满后,杜某仍正常经营拒不腾退。为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2018年8月23日,该公司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依程序向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及现场调查杜某的银行存款及不动产财产信息,向其下达了“最后通牒”:若10月15日之前不腾退完毕,法院将进行强制腾退。
鉴于杜某对法院警告置若罔闻,藐视司法权威,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当场向杜某宣读了腾退裁定书。在仙桃市公证处、仙桃市市场经营管理局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媒体记者等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杜某所租赁的商铺进行强制腾退。鉴于腾退的物品均为药品,执行干警在腾退前对药品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安放,并按照相关药品储存规定将药品放置指定位置进行封存。经过半小时的努力,腾退工作圆满结束。
自汉江两级法院强制集中执行“烈焰”行动开展以来,仙桃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在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迎检准备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的打击力度,仅在8月8日的集中执行活动中就对53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取得了历史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