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猎赖”行动首战告捷
作者: 洪丽萍 发布时间:2019-01-07 访问次数:6277
1月4日上午10时许,大冶市公安局将一名刚抓获的“老赖”正式交接给大冶法院,大冶法院法警将“老赖”带上警车,呼啸而去。
这是大冶市法院、公安联席会商会议精神和部署后,首个逮到的“老赖”。
2018年12月28日,大冶市公局巡警大队开展“猎赖”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从2019年元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猎赖”行动,由巡警大队大队长吴勇任行动组组长。吴勇队长介绍,他们根据大冶法院提供的400多名“老赖”名单,逐个进行研判分析、布控,很快多名“老赖”进入布控范围。当日上午巡逻民警锁定驾车潜回大冶的曹某,立即出警抓获。隐匿多年的曹某没想到被公安民警逮住,竟然是因为他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退还投资款义务。
曹某是大冶人,其与石某合伙投资铜矿,因投资不成功,经双方协商,曹某同意退还石某投资款65万元,后曹某仅退还2万元。石某诉至法院,大冶法院2011年10月下达民事调解书,曹某应返还石某投资款63万元,定于2012年6月30日前付清。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冶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但曹某踪影全无。在“猎赖”行动中,曹某被公安一举抓获。当日,大冶法院对曹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据他本人交待,其在山西有债权,负责此案的执行员吴风炎表示,他们将继续深挖执行线索,努力执毕案件。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