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创新审判 为民司法成效显著
-记保康县人民法院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樊斯坦 李善仕 王录靖 编审 李智华)2011年来,保康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物质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案件实现了调解率高、服判率高、二审维持率高、判决率低、上诉率低、申诉率低的“三高三低”目标。截至12月5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00件,审执结2231件,其中调解结案1785件,调解率80%。1996年荣获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连续15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档案管理连续9年保持省特级,2009年度被襄樊市评为全市模范法院,2011年全院先后荣获表彰奖励31项,1月获得襄阳市2010年度平安单位称号,6月28日院党组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
创新审判管理,司法为民实
注重调解促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形成大调解格局。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的各个环节,做到全程、全员调解,全面促进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例如我院马桥法庭今年审理的一件房屋继承纠纷案,原被告系亲兄弟,因相互争老宅基地建房问题僵持不下,发生了一系列冲突,迅速衍生出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消除危险案,影响很大。马桥法庭积极对案件进行实地查看,掌握一手资料,及时排期开庭,查明案情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沟通,从法律、道德、人伦多角度分析、讲解,促使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使该系列案件全部实现调解结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行政审判上注重运用协调方式解决纠纷,通过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积极协调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减少官民矛盾。2004年,我院行政审判曾被最高院授予“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被全省作为典型进行推广,誉为“全省的一面旗帜”。在执行过程中将人文关怀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以法教育人,以理说服人,以情感动人,同时推行执行工作文明用语,拉近与被执行人的距离,消除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促进执行和解工作的开展。今年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82%。
推行便民保民生。从立案信访环节抓起,搞好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的建设,自觉履行“三声三一”制度,即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和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热心细致的服务在当事人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完善立案信访窗口“一站式”服务,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各种诉讼程序印制成册供当事人免费阅取,节省诉讼用时,对不会写诉状的当事人,耐心告知书写格式,或采取让其口述的方法,把口述制作成笔录后受理,诚心为民赢得当事人满意。今年对20件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0余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结合群众观念大讨论活动,共聘请370名信息联络员对其附近群众的诉讼意愿进行了解,及时反馈给法庭,把群众满意作为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今年来,保康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全院共办结司法确认案件近1000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结合实际谋发展。充分发挥好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把好司法为民第一关。由于全山区的局限性,六个基层法庭均是管辖区域大、人员配置少、工作难度大,但他们始终坚持“挎包”法庭精神,为方便群众诉讼,实行午间立案、预约办案等,不断增强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力度,促进社会和谐。每个法庭均派法官兼任调解指导员,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形式,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走访,对实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及时关注和解决,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开展法官“四进四访”活动,全院上下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制作法官工作联系卡悬挂于村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地,随时随地了解民情民意,解决民难,实现民安。今年全院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达900余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注重案件质量,审判权威高
创新机制强管理。建立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始终抓住案件质量不放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发展。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专门成立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制定下发《保康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保康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管理规定(试行)》,强力推行审限监督机制、案件质量评审机制、开庭评审机制、案件复议、再审、交办审查机制、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和审限跟踪到位、监管评查到位、监督提升到位、把关应对到位、激励表彰到位的“五机制五到位”,不断推动审判质量上新台阶,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每季度对全院案件质量通报1次,将个人、各庭案件质量完成情况与年底各项评先评优活动挂钩等,实现人员少出事,案件少出错的目标。加强审判管理系统的运用,促使审判质量信息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员性、全方位和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及制度化、经常化、精细化的“三全三性三化”目标,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与效率;二审改判率逐年下降,始终保持全市前列目标。
严格追究保质效。结合正在开展的“治庸问责”活动,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软激活力”为目标,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开庭笔录等评选活动,提升能力。对所办结案件逐一评查,以及定期对各业务部门个人案件质量进行通报,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限期予以纠正,对责任人严查深究,严厉处罚,决不遮丑护短,针对当事人反映个别办案人员收费不规范和案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院工作专班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促进案件质量与效率。今年来,督导寺坪法庭整改收费不规范案件2件、督导马良法庭将16名当事人案款及时发放到位,法院形象大幅改善,老百姓满意度大幅提升。
强抓队伍建设,综合能力强
深化教育,树立信念。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扎实开展光荣传统教育、理想信念集中教育、群众观念再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六项”教育,做到理论教育上有学习计划、培训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学习园地;坚持每周四下午学习日制度,扎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念大讨论”、“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学习《人民法院司法廉洁文件汇编》、“四个一律”、“五个严禁”、“问责六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警明辨价值追求上的是非荣辱界线,树立应有的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全年全院有14个方面的工作6个部门39名干警受到上级党政部门和上级法院表彰奖励。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特点,抓实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办案能力和水平。年初邀请市中院6名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业务骨干为全院干警授课。上半年,根据市中院对法官教育考核的指示精神,对全院民商事法官进行初期、中期两期培训。继续开展办案能手、做群众工作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开庭笔录、优秀庭室负责人等评选活动,在学习园地专栏公布优秀裁判文书,不断提升每位干警的语言表达能力、化解矛盾能力、撰写裁判文书能力和接处信访能力,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严肃整顿,转变作风。新一届党组领导班子把廉政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廉政建设机制,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以开展“整肃队伍,树立形象”、“治庸问责”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每个部门、每位干警都联系自身实际写出自查自纠报告,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整改。院监察室不定期对干警上下班、车辆管理、着装、审判纪律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先后检查上下班98次,车辆52次,发通报4期,对违反规定制度的5个部门、10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大力改善了工作作风。今年来,全院干警拒贿、拒礼23人次,金额达27700元,拒吃请239人次,自动执行回避制度3人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和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