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法院巡回审判进村
作者: 田印莉/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2-14 访问次数:2167
12月11日上午,兴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高阳镇滩坪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宝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法庭在审理查明犯罪事实后,在庭审现场百余名旁听村民的见证下,当庭宣判被告人熊某宝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法庭审理查明:自2017年5月15日,被告人熊某宝的母亲刘某某去世至案发,熊某宝视其奶奶杨某某和父亲熊某某为生活累赘,动辄对二人辱骂,罚其下跪,并多次用拖鞋、木棍等物品殴打二人,用以发泄心中不满。同年7月底,熊某宝又因家庭琐事惩罚杨某某下跪,并用手扇其耳光,用棒子打其后背和手臂,用脚踢其大腿和臀部。此后,杨某某便卧床不起,直至8月6日去世(殁年87岁)。经鉴定,杨某某系因右冠状动脉血栓致急性心功能不全死亡,其生前所受外伤在其死亡发生中起诱发作用。
因本案在当地引起极大民愤,社会关注度很高。为使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达到惩罚犯罪与教育大众的目的,县法院刑事庭向院领导请示后,决定在案发地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参与这样的庭审,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真正教育了身边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自己将会更加遵纪守法。
巡回开庭公开审理此类案件,是兴山县人民法院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举措之一。多为地方法治建设做好事、做实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与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院法官矢志不渝的职业追求。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