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十年陈案一朝结
作者: 李瑞琦/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5-09 访问次数:4187
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长达十多年之久的腾退房屋纠纷案件,通过采取强制手段将申请被执行人张某甲的物品从案涉房屋中全部搬出,将房屋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乙,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人民法院裁判权威。
申请执行人张某乙与被执行人张某甲系同胞兄弟,因腾退房屋纠纷一案,哥哥张某乙将弟弟张某甲告至法院,要求张某甲腾退所居住的房屋。经老河口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甲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退借用张某乙的房屋一间。张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襄阳中院,经襄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决。判决生效后,原告张某乙又于2007年4月10日向老河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种种原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完毕。
2017年11月13日,原告张某乙再次向老河口市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张德兴接手此案后,便开始多方走访、了解情况,不辞辛苦的反复给张某甲做思想工作,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释明不执行法律文书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按法律规定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腾退房屋通知书,张贴腾退公告,通知被执行人及其所在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员到场,见证执行。
强制腾退工作刚一开始,便遭到了当事人的阻挠,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进行了沟通,阐明了抗拒执行的利害关系,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顺利将房屋腾空返还,并在当地村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对物品数量及房屋内的设施进行了清点、登记,存放于指定地点。强制腾退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相关事项记入执行笔录,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
至此,在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老河口市法院执行局成功地执结了这起长达十多年的案件,受到现场群众和申请人的一致好评。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也得到在场群众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