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微信调解“跨国”离婚纠纷
作者: 天门法院/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4-18 访问次数:3447
近日,天门法院审理一起被告在柬埔寨打工的离婚案件,法官通过微信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18年3月,天门法院依法受理原告宋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令法官为难的是张某远在柬埔寨打工,且手机无法联系上,这对纠纷的解决不利。法官通过宋某提供的张某微信号与其联系,在加为好友后,法官刚表明身份,张某即将其微信好友删除。法官毫不气馁,多次到张某娘家反复做其父母的工作,通过其父母的劝说终于与张某重新加为微信好友。之后,法官通过微信向张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确认张某委托其父代为诉讼。
法庭上,尽管张某父亲每个环节都代表女儿陈述了意见,但为了化解纠纷,法官还是与张某通过微信进行了语音通话,将庭审过程、争辩焦点等详尽告知张某,并充分征询她的意见。
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宋某随即将经济补偿金5万元汇至张某指定账户,至此纠纷顺利解决。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