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推进庭审实质化
作者: 张蓉/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6-20 访问次数:2734
“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作证。如有意作伪证,愿负法律责任。”6月16日上午,阳新县公安局王英镇派出所2位民警出庭作证并当庭宣读保证书。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石某在阳新城区先后四次趁四周无人之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四辆豪爵牌摩托车,总价值2万余元。石某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侦查人员依法定程序出庭,就被告人的归案情况接受审判人员询问,当庭作出详细的证言。
让证人出庭作证是该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6月13日,在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中,阳新法院依法通知了鉴定人出庭作证。据悉,该院将依法探索刑事案件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等各类证人出庭作证,推进庭审实质化,让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常态。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