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层院长的开拓路
然而,让他始料不及的是,一系列严峻的问题摆在了吴英忠的面前。竹山地处鄂西北的大山中,当地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法院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落后、法官工作艰苦、待遇低下等。面对这些困难,吴英忠没有退缩,反而更加激发了他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壮志豪情。
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2004年竹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把维护司法公正,服务生态水电建设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共受理案件2561件,审(执)结2535件,结案率为98.98%。被县委县政府授于“2004年度先进单位”,业绩的突出,荣誉的获得,是吴英忠同志善于激励、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所换来的成果。
一、善于激励
1987年7月参加工作的吴英忠,先后担任过检察院经济科科长、乡镇党委书记、法院副院长等职务。2003年12月底县级换届,经过组织的严格考察挑选,异地调任竹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代院长。
吴英忠到任后,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一头扎在调查研究之中,从队伍现状、业务工作到物质建设、社会形象等各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同志们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苗头影响了队伍向前发展。气氛沉闷、按部就班的精神状态,影响了思想解放和工作的创新。于是他从业务工作、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和应对各级领导的汇报检查中解脱出来,着重狠抓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用正确的思想教育激励整个队伍。
吴英忠认识到,人民法院在新时期的任务和性质,不仅要求法官政治坚定,还要求法官业务精通。他上任的一年,为了营造学习氛围,打造专家型法官,吴英忠先后提出通过组织摸拟法庭、法官沙龙、开展疑难案件评析研讨、专题业务培训等形式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在优化学习条件、建立激励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倡导学有所成。他针对大多数干警学历层次不高、理论知识不牢的问题,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和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专业考试。对学有所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报销学费,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等激励措施。在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该院再创佳绩,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法院勇克“天下考试第一难”,又有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初任法官资格,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政法系统榜首,有效地解决了审判质量不足的问题。对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吴英忠亲自组织他们到各法庭巡回授课,将他们的学习经验和心得收获传达给其他干警,鼓励暂时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再接再励。二是倡导学有所长。在学习中,吴英忠不要求法官们成为全才,而是提倡他们学业有专功,做一个方面的专才。在吴英忠的激励下,竹山法院刑事庭、民一庭等庭室积极倡导确定某一位法官专司某一类型案件的审理,着力培养某一领域的专家型人才。三是倡导学有所用。他提倡学习促进工作,服从服务于审判实践,将学有所成者放在最需要、最重要的审判岗位,对去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两名干警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了审判职称,他常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通过这些有力的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干警学习审判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年共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报道1440篇,其中被中央级刊物采用35篇;被省级刊物采用14篇;被市、县级刊物采用391篇。法学业务理论与审判实践活动得到了有机地结合,实现了良性互动,取得了创建“六型”法院的良好成果。
法官们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可业余生活却是一个难题。针对目前“吃喝风,赌博风”盛行的不良现象,吴英忠坚决贯彻中央“禁酒令、禁赌令”的精神,狠抓“吃喝风、赌博风”,同时建议院工会组织丰富多采、健康有益的业余活动。如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象棋比赛、组织法官晨练等,有效根治了酗酒和抹牌赌博陋习。吴英忠从自身抓起,以身作则,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要求同志们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同志们去做的,他自己坚决不做。
吴英忠用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法院的每名法官。他坚持一岗双责,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努力做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法院规章制度面前他总是把自己当作法院的普通一兵。
二、勇于探索
竹山法院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法院,基础设施已因年久失修,大多破败不堪。针对这项难点问题,吴英忠及时借助法院系统基层法院建设情况调研和全国政法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机遇,严格控制非审判业务等纯消费支出,艰苦创业、勒紧裤带搞建设。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院办公楼维修、院办公桌椅更换和网络信息化建设的任务,新增固定资产100余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法院机关的审判工作环境。
2004年,竹山县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浙江纵横集团数十亿资金的投入掀起了该县新一轮水能开发的浪潮。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吴英忠适时提出了围绕“走一主三化之路,建生态水电大县”目标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在审判实践中,吴英忠充分发挥了审判的调节职能,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移民搬迁和权利义务分配、重组、确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在鲍竹路明清路线改造建设中,少数村民无理阻挠工程施工,法院在受理竹山兴路公司的排除妨碍申请后,吴英忠迅速作出指示,组织20余名干警现场执行,及时排除了妨碍,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县域重点工程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执行难”一直是围绕法院工作的重难点。吴英忠从改进执行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途径入手,力克“执行难”。在执行工作中,他深入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严肃执法,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工作来抓。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变卖、拘留等常规执行措施的基础上,探索出执行被执行人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等方式执行案件。使每件执行案件都做到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到年底,该院共执行各类难案积案104件,执行标的达728.4余万元。通过声势浩大的执行月活动,震慑了赖帐者,保护了权益者,初步打开了执行难的局面。
竹山法院的信访接待制度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客观地讲,解决涉法信访问题是不容易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的。吴英忠从健全信访制度,优化信访接待工作环境入手,进一步完善了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人一周的信访接待制度,全年共接待当事人来访2378人次,处理人民群众来信350余件次。进一步拓展了直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状难”和司法不公问题。针对涉法上访居高不下的实际,他根据中央、省、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以自己为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小组,制定出了切合该院实际的工作方案。为解决一件涉法上访案,吴英忠亲自带领法院立案庭庭长和行政庭庭长深入上访户家中,对他们作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工作,让上访户明白了法律,消除了怨气。对历年以来赴中央、省、市上访的当事人进行排查摸底,逐案写出专题报告,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班,研究制定了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和方案。经过近7个月的努力,法院除6件正在做工作尚未息访外,其余均息访罢诉。涉法信访工作得到了县委和市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不断创新
竹山法院的收获,得益于吴英忠的创新精神。他一是抓准抓稳,认准了的就是坚持到底。比如,他提出对各类案件的评查,从原来的不定期评查改为上月案件下月评,逐月通报制度。达到了及时发现问题、汲取教训、修正错误的目的。全年共评查案件1691件,其中,合格案件1506件,占评查总数的89.1%;基本合格的184件,占评查总数的10.9%;不合格1件,占评查总数的0.06%。共发现和纠正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33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2起,有效地确保了案件质量,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审判质量意识。在接待涉法上访过程中,当了解到不少当事人欲打官司却无法缴纳诉讼费时,他提出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援助,减免诉讼费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二是结合实际,大胆改革。他在人民法庭调查时发现不少当事人宁愿进城赶集时提起诉讼,而不愿到乡镇设立的法庭进行诉讼。对此,他根据各人民法庭历年在基层办案数量的实际情况,提出把原设立的13个法庭各拼成7个。这一提议实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便利了当事人的诉讼,受到市中院的认同。2004年,他大范围地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审理,缩短审理期限;严格受案范围,归口立案,试行速裁,提高办案效率;细化执行流程监管,使执行立案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互为监督。2005年,他又提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大胆推行中层干部交流轮换制度。他说:“只有改革创新,才能发展;也只有改革创新,司法为民才能落到实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吴英忠在自己的岗位上,爱岗敬业,团结党组一班人,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自己的诺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带动和影响下属。他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和法院同志们的广泛拥护,他在自己公正司法的开拓路上画出了一条宽广美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