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法院倾心执行解积案

作者: 王亚峰/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1-02  访问次数:2763

12月29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熊某将一面印有“一心为人民、人民好法院”的锦旗送至潜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2004年至2005年间,叶某多次向熊某借款2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叶某仅返还部分本金,拖欠18万余元未还。熊某遂起诉至潜江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叶某返本付息。判决生效后,因叶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熊某遂申请执行。

该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叶某即开始躲避,并与其妻杨某离婚,案件陷入了僵局。但是,潜江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未放弃,一直寻找叶某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随着潜江市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执行员了解到其在泰丰办事处某村的房屋欲被拆迁,叶某会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该院遂依法追加杨某作为该案被执行人,并开始和拆迁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因担心扣划拆迁款会影响拆迁顺利进行,相关拆迁主体开始并不同意配合,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杨志华及执行员多次前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市政府拆迁办、市城投公司等单位,讲解法律,释疑解惑,终于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均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与此同时,执行员也在积极做杨某和叶某胞弟叶某某的工作,希望能配合法院执行。2017年10月,市政府拆迁办主动联系该院,告知叶某拆迁款的数额、汇款账号、开户行等信息。迫于压力,叶某也委托叶某某联系到执行员,表示同意配合法院执行。11月22日,熊某与叶某在法院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12月,熊某拿到了拖欠近10年的执行款后,对潜江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