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3-07-19  访问次数:1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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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pg          7月18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结合湖北法院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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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jpg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付正中,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吕小武,全国人大代表、省新联会律师分会副会长、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刚,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换届后全国大法官首次集中交流研讨,是全国法院工作总结部署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就审判执行工作作出全面分析部署,政治站位高、谋篇布局新、问题导向明、工作落点实,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及张军院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系统落实,加强观念更新、司法理念变革,努力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力量。

 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置延伸诉调对接,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以党的领导责任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组的领导责任、审委会和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压实司法审判责任。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审判组织法定职责。通过案件分析发现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更好履行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职责。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坚持系统观念,着眼机构设置科学、职能配置优化、运行管理高效,以审判执行工作为基础、为中心,优化审判辅助、司法行政综合保障,建设规范严谨高效组织机构。以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审判职能。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发挥大数据战略保障作用,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整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重要抓手,提升审判质量。科学设置“案-件比”评价指标,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办案质效最高、当事人感受最好。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真正在思想、理念、能力上大踏步跟上新时代,更好肩负起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铁军。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通过专题学习、理论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最高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全省法院工作发展思路,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能动司法水平,努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确保学习全员全覆盖。要认真组织系统学习和研讨交流,做到三级法院全覆盖、法院干警全覆盖,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落一人。通过学习自觉更新审判理念,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要求。

 要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努力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贡献经验。紧密结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会议精神,按照最高院的最新要求真抓实干、马上行动起来。要科学分析,深入研判,对标对表最高院最新要求,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新发展要求的制度。要边学习边整改,边工作边总结,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北经验和制度成果,为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等同志传达了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党组副书记邓修明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

8.jpg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院机关内设部门负责同志、部分青年干警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