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人民法院8天速裁刑事案

作者: 田庄    发布时间:2019-02-13  访问次数:6792

近日,监利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活动仅用了不到十分钟。这是本院依照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审理的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从收案到结案仅耗时八天。

2018年11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因琐事来到邻居门口问理性,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对打,刘某某用拳头将邻居打成轻伤二级。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谅解。

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该院通过监利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委托了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庭审中,监利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予以了认定,因被告人刘某某具有自愿认罪、刑事和解、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等量刑情节,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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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