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作案283次,没想到!

发布时间:2025-07-17  访问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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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次就餐故意“加料”蚂蚁

两年辗转多地靠敲诈获利7万余元

这看似“精明”的算计

最终换来了5年刑期

这起全国罕见的“餐食碰瓷”案

不仅揭开了新型敲诈手段的真面目

更用法律判决敲响警钟

看似不起眼的小动作

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

让我们走进这起案例

看清违法犯罪的代价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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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业男子2年内辗转全国多地,在283次就餐中故意将蚂蚁投入餐食,以“吃出异物”为由敲诈商家,非法获利71661元。近日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缴违法所得71661元并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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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被告人荣某一直无业。2022年上半年,荣某在一次就餐问题索赔过程中尝到“甜头”,开始购买黑蚂蚁作为工具,专挑机场、高铁站、大型商场、高端餐饮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作案。他趁人不备将蚂蚁投入食物,拍照后迅速离开,再以投诉威胁商家索要高额赔偿。商家因担心声誉受损,多选择“破财消灾”。

 2023年5月起,荣某支付宝频繁收到以“赔偿、补偿、赔偿、异物赔偿”为名的转账,每笔转账记录最短间隔仅2小时,最长间隔时间不超过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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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内,荣某作案283起,涉案金额达71661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情节恶劣,依法从重惩处。

 “消费者维权本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利器,但若被滥用为敲诈工具,不仅侵害商家权益,更会破坏消费环境的诚信基础。”法官介绍,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首先可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拨打12315、市场监管部门等正规渠道进行理性维权;商家也应留存与消费者的沟通记录、交易凭证,对不合理索赔坚决说“不”,对敲诈勒索者可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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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者维权的初心是为纠正商家的不当行为,推动市场更好发展。但本案中,荣某却打着维权的旗号,以举报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让诚信经营的商家蒙受损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损害了经营者、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日报、省法院刑三庭、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