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宣判谭道兵等14人涉黑案

作者: 胡雁南    发布时间:2019-04-02  访问次数:8540

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了谭道兵等14名被告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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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谭道兵纠集、网罗被告人徐唐值、谭道巧、杨浩、汪延鑫、左自道、朱励奔、朱中景、夏尧、陈运、涂东东、谭经杜等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三十余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被告人谭道兵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窝藏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3年至5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