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查研究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湖北高院召开机关作风建设专题会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3-03-28  访问次数:11247

微信图片_20230328082614.jpg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标先进找差距,剖析问题找原因,切实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7日上午,湖北高院召开机关作风建设专题会。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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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民二庭、行政庭作经验介绍,立案庭、环资庭、刑一庭、民一庭、执行二庭进行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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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片_20230328082751.jpg       分管院领导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分析了近年来湖北法院审判质效情况,从思想认识不高、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作风不实、落实力度不够等方面分析总结了湖北法院相关审判质效指标排名落后的原因。

微信图片_20230328082758.png         游劝荣指出,湖北法院工作有很多亮点,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甚至有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要紧盯重点工作,把工作面拓展得更广、把工作环节抓得更细,把责任落得更实。

 就如何转变工作作风,游劝荣提出七点要求。

 要有责任心。“要把国家、法院、老百姓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领导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要做到心中有数。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只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创新方式方法,把实地调查、案卷分析、网络问政等方式结合起来,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这几个问题,才能真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更能防范于未然。

 要抓落实。摒弃“交办等于办了”“办了等于办好了”等程序性办事陋习,要抓具体。任何事情只要一具体就“原形毕露”,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要拿出切实行动,主动作为,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要求,把顶层设计、上级要求与湖北法院实际相结合,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落地见效。

 要聚焦办案。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各级法院都要把主要精力放到办案上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省高院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紧盯疑难复杂的“老大难”案件,紧盯下级法院解决不了的案件,把主要精力放在法律研究、加强业务指导上。通过办案引领社会风尚,输送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做社会文明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要敢于管理。“当领导干部就是要得罪人的。”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管理,一管到底。以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荆楚审判文明之师。

 要严格追责问责。“一次追责胜过一打教育”。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让广大干警照镜正冠、红脸出汗,受到警示、保持清醒,真正通过追责问责让每一名法院干警受触动、知敬畏、守底线。

 要作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做普通干警的表率,省高院要作全省法院的表率。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做部门的表率、全院的表率,更要做湖北法院全系统的表率,坚持以身作则,释放正能量。省高院要为全省法院作好表率、立好标杆,做到业务最权威、队伍最过硬、作风最扎实、领导能力最强,让全省法院干警“服气”。

微信图片_20230328082805.jpg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

微信图片_20230328082811.jpg省高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