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与公安联动执法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18-06-21  访问次数:3006

612日,从银川市公安局传来情报,被网上追逃的失信被执行人姚某“触网”。浠水法院执行干警奔赴银川,日夜兼程,顺利将失信被执行人押回。

姚某与他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姚某向原告蔡某支付欠款和利息47740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7121日,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姚某联系,向其陈述利害关系,督促姚某履行法定义务并申报财产,姚某拒不履行,外出打工并企图以换号的方式逃避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12日,姚某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触网”,浠水法院执行干警周海斌和法警队尚水生、蔡鹏迅速赶往银川。时逢银川开斋节,人流量剧增,无法买到返程车票,在银川市铁路公安局的协助下,法院干警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押解上火车。在火车上站了一通宵,终于在16日晚,将姚某顺利带到浠水拘留所看押。

619日,从银川押解回浠水的姚某,拘留期间其家属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履行完法定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