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
——省法院机关组织第十三期理论夜学
庭处室领导带头讲,青年干警踊跃谈,省法院领导精准评,理论夜学精彩纷呈。3月30日晚,省法院机关组织开展了第十三期理论夜学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参加并主持夜学活动。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邵远红同志担任本期主讲,她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为题,解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并围绕“坚定‘四个自信’、讲好‘中国故事’,构建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升民族和人民的精神境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阐述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结合具体案例解读了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她的授课内容丰富、案例精彩、见解独到,让大家深受启发。
在现场讨论中,民二庭汪丽萍同志结合民事审判工作经历,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我们要学深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善于用生动鲜活的语言,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小案子讲透大道理,引领时代新风尚。督察局侯文虎同志在发言时指出,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制度长出牙齿,以严格执行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肖笛副院长在点评讲话中指出,司法裁判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法院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做有德之人,培育好个人之德,学会做人,做好事情;二要干有德之事,坚持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相统一,在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兼顾社会普遍正义和民心所向的道德标准;三要显有德之格,在司法裁判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和要求,寓理于法,以法服人,以情感人,传递社会正能量。
此次夜学内容引发了省法院机关干警的强烈共鸣和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意义和要求,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自觉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院声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法院在汉院领导、厅级干部、院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干警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