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邀百余名驾驶员旁听庭审
作者: 龙芳/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1-26 访问次数:2565
1月24日上午,咸丰县人民法院坪坝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该案当庭宣判,涉案被告人冉某因超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为了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让机动车驾驶员更直观地认识危险驾驶的危害和法律对危险驾驶的“铁面无情”,此次庭审将预防危险驾驶、警示教育、法治教育融于整个审判环节之中,邀请了五十余位机动车驾驶员到庭观看庭审过程,听众席位座无虚席。同时开启了直播,一百多名驾驶员在坪坝营乡人民政府同步观看。
2017年9月,被告人冉某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从新场小学接学生回家,途中被执勤的咸丰县公安局坪坝营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载8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冉某犯危险驾驶罪,向该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冉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供认不讳。坪坝营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事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归案后被告人冉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各量刑情节以及“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作出如上判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法院以庭审现场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的活动纷纷点赞,认为这种直观的、面对面的教育方式对他们的警示教育作用更加深刻,更有意义,表示今后会坚决做到安全驾驶,珍爱生命,严守交通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