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带渐宽终无悔

------记建始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州劳动模范王应龙
作者: 唐业继 邱昌浩    发布时间:2012-03-26  访问次数:6982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唐业继  邱昌浩  编审:程勇)建始县人民法院年过半百的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州劳动模范王应龙,向病魔和死神挑战,用一颗滚烫的心歌唱天平,歌唱人民法官。去年,他被诊断为原发性肝癌,已进行两次微导介入疗法,现在每月须作一次检查。王应龙没有因重病缠身而躺下。现在,他负责全院民事判决案件法律文书的审签和评查工作,以丰富的工作经验、娴熟的审判技能、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拼搏精神坚守在审判管理工作岗位上,用“顽强”抒发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用“毅力”展示着人民法官的无畏精神。

   王应龙出生于建始县龙坪乡一个偏远的农民家庭,自幼面对家乡边远高寒、经济贫困、文化落后、法制观念淡漠的客观环境,立志要努力学习,把自己锻炼成一名为改变家乡面貌有贡献的人,为家乡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王应龙调入建始法院,他主动要求留在家乡龙坪法庭工作。龙坪法庭位于建始县西北角,东连巴东,北临重庆巫山,境内山大人稀,层峦叠嶂,沟壑纵横,密林遍布,平均海拔1400米,年平均气温摄氏14度,属典型的高寒山区。此地经济发展滞后,自然环境恶劣,长期天寒地冻,交通不便,没有通讯设施,没有办案用车,办公烧炭火,下乡靠步行。王应龙凭着回报家乡,回报人民,誓做老百姓的贴心人和解难人的雄心壮志,无怨无悔,勇往直前,在该法庭一干就是26年。他风里来,雨里去,走千家,落万户,翻山越岭,进村入户,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踏着朝露出,披着暮霭归;渴了,掬一捧山泉水;饿了,啃几口方便面;累了,蹲一刻青草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凭这种执着和坚持,主办各类案件20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1900多件,没有1件不合格案件,没有1件上诉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没有1件案件引发申诉或上访。他所带领的龙坪法庭1999年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先进法庭”;所带领的茅田法庭2000年被州中级法院表彰为“人民满意单位”,被县政法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单位”;2001年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最佳文明单位”;2003年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州中级法院表彰为“诉讼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王应龙为民司法,心系百姓,以一方平安为己任,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过硬的办案质量和优质的服务水平作保证,赢得了老百姓的高度赞誉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1987年和1994年,王应龙两度被表彰为“全州优秀法官”;2003年被评为全县政法战线“热情服务标兵”;2004年被表彰为全州法院“诉讼调解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县“热情服务明星”;2006年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表彰为“县劳动模范”;2010年被表彰为“州劳动模范”。

   王应龙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图安逸,不求回报,忘我工作,乐于奉献,长期奋战在审批工作第一线,出入在山乡村寨百姓中。终因长年奔波,积劳成疾。2007年5月,他昏倒在下乡办案途中。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检查,其结果让领导和同事们大为吃惊,他的病竟然是肝病暴发。经过短时间的住院治疗,病情稍有好转,他找到主治医生说手上有些要紧处理的案子不能耽误,执意出院。就这样,王应龙带着10多公斤中药返回工作岗位,又融入到大山深处。院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决定调到机关,让他得到较好地治疗和适当的休息。王应龙带着对法庭工作的无限热爱,带着对百姓乡情的深深眷恋来到机关,对领导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到审判工作第一线”。王应龙到民事审判第一庭,要求按照统一的工作纪律不例外特殊,根据统一的岗位责任制一视同仁。他带着案子酷暑高温南下浙江广东,天寒地冻北上青海新疆……。谁知道,他是带重病坚持刻苦工作,用生命谱写为民司法。2010年11月,因肝硬化他分别到县人民医院和武汉同济医院治疗。

编辑: 程勇
文章出处: 建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