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为46人集中分配执行款
作者: 张白泉 金亮/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2-18 访问次数:2689
12月14日,竹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涉被执行人万某系列案的债权人会议,依法将拍卖万某资产的80万元款项按比例分配给46名债权人。
被执行人万某在竹山法院涉民间借贷案件46件,标的达1121万余元。竹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万某唯一可供执行财产仅为两套住房,遂依法查封后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成交价为80万元。由于债权人众多,拍卖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均为普通债权,为让债权人公平受偿,竹山法院依法决定将执行款按比例发放给涉案债权人。同时,该院考虑到可供分配的财产较少,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决定案件执行费暂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申请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
会上,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情况、分配方案和下一步执行措施进行了通报,参会债权人一致认同分配方案,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赞许,认为竹山法院在处理万某系列执行案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今后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