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法院对71名被告人“酒托”电信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
作者: 江岸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12-26 访问次数:12477
近日,江岸法院对71名被告人“酒托”电信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其余7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2016年底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吴某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开设两家咖啡馆,雇佣众多人员分别担任不同“角色”,分工合作,共同实施“酒托”诈骗活动。“键盘手”以组为单位,通过注册、购买各类社交账号虚构年轻女性身份,采用“附近的人”、“摇一摇”等方式在互联网上结交被害人,再以交朋友、一夜情、谈恋爱等名义在互联网上与其聊天,取得信任后将被害人约至被告人吴某成立的两家咖啡馆见面。其后,“键盘手”将获取的被害人信息传输给下游“酒托女”,由其冒充“键盘手”虚构的身份与被害人见面,在咖啡馆服务员、保安等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用廉价购进的酒水及餐食诱使被害人下单高消费,再将收益所得按照比例分成。该案被告人以固定的团伙作案模式,跨省作案180余起,仅2017年5月至8月间共牟取34万余元非法收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该案涉案被告人达71人,创我市刑事案件被告人人数之最,江岸法院进行了精细准备,制定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此次公开宣判有序展开,体现了江岸法院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坚强决心。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