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清廉之音 激荡公正之声
——湖北省法院举办“清廉文化”诗歌朗诵会暨诗歌创作大赛
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74周年华诞,扎实推进湖北法院廉政建设,9月26日下午,湖北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清廉文化”诗歌朗诵会暨诗歌创作大赛。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向斌,省作家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申东辉,省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处长李传奎,武汉军事法院上校副院长王艺斐,全国人大代表李莉,省人大代表斯朗•丹增曲培、张卫华,省政协委员杨娟、马净植,省法院特约监督员、东龙社区书记郭慧敏应邀出席此次活动。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赵文革,省法院厅级以上干部出席活动。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廉洁的清风从《周易》中吹来,用大道之源,稽考着法官的基本人格。人民的法官,一手拿着宝剑制裁罪恶,一手握着天平恪守公正,守护澄明之心,淬炼出中华精魂的铁骨铮铮。
克己奉公是我们的天职,廉洁自律是不变的诺言。从严治党,惩治腐败,正义之剑已然高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院干警严正以待。让党旗永不褪色,让党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以忠诚之我、干净之我、担当之我,共赴法治理想的星辰大海!
有一种力量它无声无息,却能净化人心,照亮前行的道路,这种力量就是清廉。清廉,它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精神;它如同明镜,照见人心的善恶,如同砥砺,磨砺人的道德。
江上清风,山间明月。莲香千年,风华正茂。我们用如火的莲花,许下庄严的承诺,丹心向党;我们用如火的青春,书写响亮的回答,两袖清风。闪耀的法徽下,有我们淡泊的芳华;铿锵的宣言里,有我们凛然的青春。
当“利益”诱惑着你望去,请不要忘记,那灯火通明的图书馆,有你彻夜备战法考的身影,那笔记斑驳的辩论席,回荡着你铿锵有力的声音,我们选择的一直都是公平与正义。
当反腐倡廉的清风在天空荡漾,当清正廉洁的种子在大地萌芽,我们追英雄之光,聚奋斗之力,铭记神圣使命,守护公平正义,打造荆楚审判文明之师。一路追随党旗的方向,走进人民的心房。
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在《赤壁赋》曾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从先贤留下的精神财富中,我们明白守望清廉是一种心愿、更是一代代法院人的挑战和担当。
岁月无言,公正有声。心怀人民,肩有担当,所到之处就无难事;心中有爱,目光所及就会明亮。公正司法,初心不改,杜坚松法官,您是真正的“天平坚松”。
人民法院的发展史,是一代又一代法院人的青春奉献史、接续奋斗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任重道远,但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
我们是在坚韧与柔情中护佑百姓利益的平凡绿叶,我们是一腔热血、两袖清风的法院人,把无悔的青春奉献给国徽下崇高与神圣的法律事业。扬清廉佳风,铸正义天平,让热烈的生命律动出公平正义的时代最强音。
李白故里,涢水之滨,有这样一群法院人,他们崇法明理,尚德致公,他们为民司法,服务大局,他们廉洁执法,笃志前行。百年目标,时代强音,依法治国,踔厉奋进。涢城有我,护你百业正兴;家国有我,祈福盛世昌平。
莲花生于污泥之中,而开洁净之花,象征着高洁、清廉。莲与“廉”通,不仅同音而且同义,指代廉洁。百年沧桑,波澜壮阔,风缓水微,四季轮回。一览历史长河,清廉是清亮的灼灼之星,亦是厚重沉稳之愿。
屈子风范,逸响千秋。屈原是廉洁文化的思想之源,是清浊之辩的铿锵歌者,他用不屈的生命将“清廉”刻在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丰碑上,刻在华夏文明绵延不断的血脉中,直到今天还在照亮着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青年者,人生之旺季,梦想之生长也;清廉者,品质之高洁,青春之底色也。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廉则国家安。法官们用一身正气诠释使命担当,用实际行动和不变的初心,追寻属于自己的诗与远方。
特别节目
“当我们拥有它的时候,往往并没有读懂它;而当我们能够读懂它的时候,它却早已远去。”省应急管理厅工会副主席吴超应邀为大家现场朗诵《人生有一首诗》,咏叹青春,激励奋斗,致敬每一个青春闪亮的日子。
此次活动诚邀湖北省朗诵艺术家协会副会长樊昕来到现场,朗诵诗歌创作大赛特等奖获奖作品《银色的月光》。“我捧起那本你年轻时的诗集,落英缤纷的诗行里,随时光走远,我看见你的世界,变成刹那芳华之间永恒的回眸。”樊昕老师用饱含深情的声音,致敬将青春和梦想铸进平凡日子里的法官们,感人肺腑。
经过激烈角逐,本次“清廉文化”诗歌朗诵大赛产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最佳组织奖1名。
特等奖
《不朽》
参赛单位:咸宁中院
一等奖
《易经里的“廉”》
参赛单位:黄石中院
《冰心颂廉》
参赛单位:宜昌中院
二等奖
《扬清廉佳风 铸正义天平》
参赛单位:恩施中院
《天平上的松》
参赛单位:荆州中院
《青年 清廉 正义的誓言》
参赛单位:鄂州中院
《青春爱廉说》
参赛单位:黄冈中院
三等奖
《我们》
参赛单位:荆门中院
《守望清廉》
参赛单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愿是莲》
参赛单位:襄阳中院
《永不倾斜的天平》
参赛单位: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沙洋人民法院
《涢法人的告白》
参赛单位:孝感中院
《廉洁司法践初心》
参赛单位:十堰中院
《有一种力量叫清廉》
参赛单位:省法院
最佳组织奖
武汉海事法院
省法院同步组织了全省法院诗歌创作大赛。全省各级法院干警积极撰写原创作品,经过各中院推选和专家评委组匿名评选,共有84篇作品获奖,其中恩施州中院吴卫撰写的《银色的月光》荣获特等奖,武汉中院贺玉琼撰写的《国徽之下,有棵常青树》、十堰中院邓银撰写的《多彩之梦》、仙桃法院崔兆伟撰写的《满江红·法官颂》、十堰中院赵琥撰写的《不,我不能答应》、咸宁中院王亚姿撰写的《守望金黄麦穗》荣获一等奖。在“清廉文化”诗歌朗诵会现场,中华诗词学会乡工委主任段维现场点评。院领导为原创诗歌作品获奖者颁奖。
特等奖
一等奖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在总结讲话中感谢全省各级法院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视听盛宴,为新中国74周年华诞,献上一份来自法院的文化厚礼。她指出,本次诗歌朗诵大赛紧扣清廉主题,集中展示了全省法院清廉文化建设成果,弘扬廉洁精神,传播廉洁理念,唱响清廉之音;本次诗歌创作大赛体现法治主题、法院主场、法官主体,激荡公正之声,宣传展示了我省法院取得的突出审判业绩,激发了广大干警创作热情,营造了爱诗、读诗、写诗和诵诗的良好氛围。两项诗歌赛事是扎实推进湖北法院廉政建设,促进全省法院文化交流的一次生动实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全省法院必将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培育审判文化,涵养廉洁文化,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