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和、张孝文等12名涉黑人员在大悟法院当庭认罪服判

作者: 王琼 何佩佩    发布时间:2019-05-29  访问次数: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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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大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胜和、张孝文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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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张胜和、张孝文纠集被告人李同文等人,组织成立公司,形成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非法拘禁村委会成员、持械殴打他人、聚众滋扰、肆意威胁等非法手段承揽工程,非法控制和垄断大悟高铁试验区杨畈村及周边的建筑工程市场。该组织实施的贪污、窝藏、强迫交易、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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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胜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张孝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0人分别以实施的犯罪判处了刑罚,决定执行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程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