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多方联动促执行

作者: 朱美坪 黄娟/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4-27  访问次数:3940

近日,郧西法院执行局在茅箭法院及郧西县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又成功擒获一失信被执行人,促进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邹某与朱某、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作出判决,确定由朱某偿还邹某借款40000元,程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朱某、程某均未履行,邹某遂向茅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十堰市中院指定由郧西法院执行该案。郧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俩被执行人与执行干警“玩失踪”,在被执行人杳无音信的情况下,郧西法院将相关信息送至郧西县公安局,请求协助临控。郧西县公安局情报中心高度重视,极其负责,多次实时、准确的提供了临控人员的信息。2018年2月8日,郧西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及时提供了朱某的相关信息,郧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一举将其擒获,并在春节期间对其强制拘留15日。

4月24日,郧西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再次向郧西法院实时提供了被执行人程某在十堰出现的信息,郧西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干警立即将该情况向局长李少峰汇报,并通知该案承办人。结合该案案情及郧西县公安局提供的信息,考虑到当时雨雾天气及路途较远的状况,为防止被执行人离开而难以寻找。经过研判后,李少峰果断决定,请求茅箭区法院予以协助。此时,已经中午12时临近下班,电话联系茅箭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可后,黄可当即表示全力协助郧西法院执行工作,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控制被执行人程某。同时,郧西法院执行干警也驱车前往程某出现地,在茅箭区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成功将程某擒获并强制带至郧西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析理、明法后,程某认识到自己抗拒执行的错误,当场写下悔过书,并履行现金10000元,根据其生活状况,剩余部分定下分期履行保证。至此,本案两名躲避法院执行近一年的被执行人,都以公安机关临控而落网。

近年来,郧西法院与多单位、多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